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荣获第四届湖北改革奖单位奖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11-29 23:45:25 浏览()次
湖北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表彰第四届湖北改革奖的决定》,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荣获第四届湖北改革奖单位奖。
湖北改革奖于2017年设立,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该奖项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旨在表彰和奖励为改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项目、企业、单位和个人,营造勇于改革创新、争当改革促进派和实干家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运用大数据分析重污染天气频发时段,实行超前预警、错时生产。推行秸秆闲置地挖坑沤肥等就近处置方式,建成露天焚烧智能监控平台。创新“生态环境+”的监管执法模式,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职能。探索“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被确定为国家试点之一。出台《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流域综合执法体制,设立宜昌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破解“九龙治水”难题,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深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在黄柏河实行流域水质改善情况与生态补偿资金、磷矿开采指标分配“双挂钩”,黄柏河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探索建立长江、清江、香溪河跨市州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被列入2022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之首。2022年,宜昌市荣获生态文明最高奖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此次获奖是省委、省政府对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充分肯定,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此为契机,保持改革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坚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改革导向,着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夯实基础,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和三峡库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贡献生态环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