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近日审议通过《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动美丽山西建设”。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延峰表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提速建设美丽山西。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环境阵地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需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只有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才能有效保障和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2021年,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精准施策、铁腕治污,突出打好污染防治主动仗、下好环境整治先手棋,创新组织开展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牵引带动生态环境质量再提升。
过去一年,山西省生态环境改善主要指标实现多个“首次”,PM2.5年均浓度降至39微克/立方米,首次进入“30+”,同比下降15.2%,是“十三五”以来改善幅度最大的一年;重污染天数比例降至0.5%,首次进入千分位,向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迈出坚实一步;SO2年均浓度降至15微克/立方米,连续4年保持20%以上的改善幅度;11市NO2年均浓度首次全面达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1%,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再创新高。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2.3%,同比增加2.1个百分点,创历史最好水平,消除劣Ⅴ类断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汾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在2020年上半年全部退出劣Ⅴ类的基础上,2021年全部提升到Ⅳ类水质以上,稳定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这些成绩是在全国能源供给趋紧,山西省加大保供保电力度,原煤、电力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大幅增长的形势下取得的,尤为不易,更显可贵。“我们要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谈起今年工作计划,王延峰这样说。
多举措主动作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质量和效益成为关注重点。
《实施意见》对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力度,持续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提出明确要求。
过去一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推进“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建成全国首个省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互联网服务平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一个履约周期履约率达99.68%;同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深度治理,完成22家钢铁联合企业、14家焦化企业和10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散煤治理99万余户,生态环保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实施意见》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王延峰表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两山”理念,主动创新环境保护融入经济发展的方式、手段和途径,为绿色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随着生态环境意识的增强,人们关注的焦点从单一的污染防治逐渐转向更系统的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生态环境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美丽山西,是生态之美、生产之美、生活之美的统一,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集中体现。”王延峰表示,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推动生态环保工作从单纯的保护环境向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转变,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2021年,山西省出台了《“十四五”“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0年)》,形成系统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落实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部署,制定加强太忻经济区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实施方案;培育阳城县、安泽县、平顺县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沁水县、蒲县入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组织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生态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王延峰表示,要牢牢把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的“金钥匙”,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压实生态环保责任
《实施意见》指出,要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黄河、汾河流域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
2021年,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省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3123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3092件、阶段性办结31件。组织对5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6市开展省驻市监督帮扶,持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出台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办法》《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等一批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同时,全省生态环保系统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有力的执行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可靠保障。去年,山西省相继开展“利剑斩污”“清废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王延峰表示,今年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映问题整改,统筹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派驻日常监察,实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