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世界各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城镇化率仅为17.9%,到2022年迅速提升至65.22%。但是,快速城镇化也给城市带来了诸如建筑老化、交通拥堵、公共服务滞后、人居环境差等问题,于是很多地方纷纷建设新城区,以图破解老城区的“城市病”。但新城区建设又出现了新的争议:一方面,建设新城区是城市化进程在特定阶段的必然现象,对于缓解老城区“城市病”和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实现城市功能协调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在建设新城区过程中,缺乏科学规划与管理,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和耕地面积的快速减少,甚至个别地区脱离了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一味扩张求大,导致未能实现新城区建设的初衷。
城市属于人民,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治理也要依靠人民。因此,无论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还是城市管理,无论是老城改造还是新城建设,都要始终坚持“人”这个核心要素,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牢牢抓住人民群众对包括优美环境在内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根本,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居民高品质生活与环境高水平保护的统一。
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指更丰富的物质财富和高品质的精神财富、更完善的公共服务,也包括更优美的生态环境、更优质的生态产品和更适宜的人居环境。因此,推进人民城市建设,需以人民对美好生活和优美环境的需要作为城市规划与发展的目标,以人民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城市建设与管理成效的标尺。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龙头,是从理念到行动、从理论到实践的政策载体与桥梁,承担着将理念“转译”成行为规范并引导约束各类主体的经济社会活动的责任。需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全面纳入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为统筹、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区域和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促进顶层设计的生态化,理顺规划关系,加强规划衔接,形成引领、指导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规划合力。
处理好老城区与新城区的关系。对于老城,一方面,因人口高度聚集、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相对滞后而存在各种“城市病”,尤其是不能满足包括优美环境在内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另一方面,老城区又往往是历史文化遗产富集区,承载着城市的历史记忆。因此,老城改造更新并非简单的土地再开发、再利用,其本质应是城市功能的完备更新。在老城区改造中,既注重通过景观改造、公园更新、垃圾分类等措施,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满足城市居民美好生活需要,又关注历史文化保护和历史建筑改造,传承好城市历史文化,打造老城区历史文化名片;既引导城市居民广泛积极参与城市改造更新,又通过城市功能、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和人居环境、生活品质进一步提升,以老城区魅力让人民群众“近悦远来”,留住、恢复老城区的人气。
对于新城区,既应未雨绸缪,预防新城区建成后又患上“城市病”,又需做细做实建设规划以实现规划建设的初衷。因此,推进新城区建设,一方面应按照“产城融合、功能完备、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要求,集聚配置更多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资源,吸引人来新城区定居、就业,尤其应适于年轻人学习、工作、居住、休闲,让年轻人能够留下来、愿意住下去;另一方面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通过高水平的规划和建设,保护好新城区的生态环境本底,打造生态型城市,并注重产业生态化发展,推动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尽可能实现新城区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
无论是老城区还是新城区,都需要精心规划建设公共空间,完善公园、绿地等布局,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把“城市客厅”打造得更加精致宜人、整洁便利、安全舒适,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同时,深入挖掘其人文历史和有别于其他地方的特色底蕴,让这座城市的文化体现在每个角落。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新城区与老城区之间既不能太远,也不能太近。距离太近,新城区、老城区容易连成一片,名为跳出老城区建新城区,实际却造成了老城区蔓延;距离太远则难以承接老城区功能转移而解决其“城市病”。而且,老城区与新城区之间应保留生态间隔,形成错落有致、层次丰富、功能复合的生态网络骨架,防止城市蔓延,形成动物迁徙通道,打造生态休闲空间。
保护好生态基底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首先,城市发展应落实好主体功能区战略,明确并严守生态底线,维护原有生态空间基底,加强生态空间的保留和保育、修复和拓展,在空间上对城市开发建设和各类经济社会活动进行合理限定。其次,协同推进“双碳”目标和环境质量改善。城市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双碳”战略也是实现绿色发展、促进广泛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倒逼能源结构优化和节能、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的“牛鼻子”。同步推进新能源使用、重点领域节能和包括生态环境的系统性、一体化治理。最后,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构建起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一方面,应在党的领导下,理顺政府、企业和公众关系,合理准确定位三者的角色、职责和功能,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政府机制、社会机制的作用,形成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另一方面,探索将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优势转变为城市环境治理效能的实践路径,通过刚性的法规、灵活的政策和统筹性的规划,协同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居民高品质生活。
人因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来到城市。“绿色”“生态”已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最动人的底色、最温暖的亮色。以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将城市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作者: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包存宽;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夏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