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情况公布,污染防治攻坚效果成为其中重要内容。意见系统概括各省治污攻坚成绩的同时,点出其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印证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应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在更大的区域、更深的层次奋力攻坚。
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4份反馈意见,均对黑龙江、贵州、陕西、宁夏4省(区)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表示肯定。而这样的评价,源于一组组翔实的数据,源于各地生态环境一个个非凡的变化:
在黑龙江,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9%,6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74.2%。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优先保护类耕地达到99.87%。
在贵州,2020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4%,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乌江干流水质总体提升至Ⅱ类。
在陕西,2021年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28.6%,优良天数较2017年增加20天,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5万立方米/日,11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1%。
在宁夏,2018年以来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1159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连续三年稳定在300天以上。2018年以来完成营造林561万亩,修复退化草原172万亩,恢复湿地65万亩,治理荒漠化土地360万亩。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指出,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艰苦卓绝的努力,带来的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是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更是一系列好的工作经验与做法。只有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才能真正巩固拓展“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成果,提升工作质效,才能继续打好标志性战役。
深化攻坚啃下共性“硬骨头”
从“十三五”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到“深入”变化,意味着污染防治攻坚战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对污染防治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也更高。
反馈意见中,一些共性问题被反复提及。其中,“尾矿库”的字眼多次出现:贵州省白岩尾矿库堆积大量沉积尾矿和淋溶液,环境隐患突出;黑龙江省鹤岗市园区环境管理粗放,有企业违法建设尾矿库排放石墨渣;陕西省商洛市丹江口上游84座尾矿库,不同程度存在泄漏、垮塌等环境风险隐患。
此外,屡被出现的还有各地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黑龙江省全省县城应新建管网1400公里,实际完成451公里;贵州省抽查64个县(市、区),其中有23个存在污水直排溢流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长期运行不正常,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去向不明。
加强尾矿库污染防治一直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点,但各地尾矿库环境管理仍面临污染治理要求不明确、监管重点不突出等问题。黑臭水体治理三年,不完全统计全国直接投入超过1.5万亿元,但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质量不高、运行不好成为目前不少地方的老大难问题。
随着生态环境治理逐步走入“深水区”,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啃下这些共性的“硬骨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必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因地制宜解决个性问题
尽管“十三五”期间污染防治攻坚战交出了一份较好的答卷,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此次督察反馈内容中,一些拥有显著地域特点的个性污染问题尤为明显:
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存在明显短板。鹤岗市雨污分流设施建设不完善,雨季时每日2万余吨生活污水直排小鹤立河。2019年以来全省完成整治销号的44条黑臭水体,23条出现过反弹。大庆市安肇新河接纳沿线生活和工业污水,长期为重度污染。
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锰污染治理工作不扎实。巴汤湾锰渣集中处置库项目工程尚未完工即投入试运行,导致发生严重渗滤液渗漏事故。松桃县未按要求搬迁小河锰渣库情况下强行蓄水,渗滤液大量渗入湖体,后拆除渗滤液收集设施进一步加剧污染。
陕西省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差距较大。陕西兴化、陕焦化工等企业粉尘、VOCs无组织排放严重。西安市部分重型燃气机动车三元催化系统不正常使用,国六燃气机动车三元催化器被拆除,甚至加装屏蔽器规避自检,氮氧化物超标排放。
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域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布局了化工等高污染产业,有13家企业距黄河岸线不足1公里。银川市河东垃圾填埋场距黄河干流3.5公里,积存渗滤液约23万立方米,严重威胁黄河水环境安全。
解决好这些个性污染问题,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必须再接再厉深入攻坚,认真分析问题和识别影响,抓住问题特点,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谋划污染治理措施,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推动污染问题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