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19日电 (王仁宏)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沙霸”及其背后“保护伞”,水利部日前决定组织开展全国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并就相关事项进行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非法采砂影响河势稳定,危及防洪、供水、航运和基础设施安全,危害生态环境。据介绍,自2021年9月1日起,水利部集中一年时间,对全国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湖,持续深入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坚持以打击为先、以防控为基、以监管为重、以立制为本、以明责为要,对非法采砂坚决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沙霸”及其背后“保护伞”,坚决打赢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攻坚战。
通知要求,各地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按照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的要求,对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采砂的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对在禁采区、禁采期非法采砂的一律从严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司法机关打击非法采砂犯罪行为,对涉砂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积极配合政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彻查非法采砂案件涉及的利益链条、深挖背后“保护伞”。
通知强调,针对非法采砂船舶突出问题,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提请河长湖长组织开展采砂船舶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无证采砂或未按许可要求采砂的船舶;严查证件不齐、船证不符的采砂船,尤其是无船名船号、船舶证书、船籍港的“三无”采砂船;严禁对船舶非法改装以及建造伪装、隐藏采砂设备的采砂船。对查获的“三无”和“隐形”采砂船依法予以拆解。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采砂规划为依据开展河道采砂许可。对于采砂规划不到位、现场管理责任人不到位、日常监管措施不到位,无可采区实施方案、堆砂场设置方案及河道修复方案的,不得开采。要加强对河道支流非法采砂、隐蔽型非法采砂等动向的发现和打击能力,紧盯“采、运、销”关键环节和“采砂业主、采砂船舶(机具)、堆砂场”关键要素,强化全链条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航测等先进科技手段,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通知指出,各地要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明确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将河道采砂管理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河长湖长统一领导、水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河道采砂管理联动机制。
专项整治期间,水利部将适时组织对问题多发区域、河段进行抽查,重大问题挂牌督办。结合河湖长制考核,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改走过场、采砂秩序混乱的地区,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