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三线一单”落地生效走向深入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1-11 13:42:59 浏览()次

  重庆市将“三线一单”成果纳入面向市级部门应用的全市“多规合一”平台,实现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智能化;陕西省优化秦岭水资源规划,根据资源利用上线提出水资源配置、健全生态泄流、生态流量监控等要求;浙江省从空间准入、污染排放治理等方面入手科学引导小微园区规划布点……

  2021年,我国环境管理进入生态优先、分区管控、精准施策的新阶段,全国所有省份、地市两级“三线一单”成果均完成政府发布,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国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如今,“三线一单”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建立为标志,从编制发布向落地应用发力,取得初步成效。

  法律保障不断加强 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2021年,“三线一单”被纳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多项重大政策和规划中。

  ——重大政策中明确了“底线”与“上线”。“推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2021年11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也对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也用专门的一段提出“三线一单”要求。

  ——国家和地方立法中体现了“制度”与“保障”。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均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黄河保护法(草案)》也纳入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相关内容。

  2021年,天津、山东、江西等15个省(区、市)共26部地方性法规先后通过地方人大审议,规定了“三线一单”相关制度,涵盖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条例、水环境保护条例及环评法实施办法等;山西、浙江、云南等3省通过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明确了“三线一单”要求,为“三线一单”编制实施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重点规划和战略布局中纳入了“生态”和“管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大开发、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及长江保护修复、大运河保护修复等区域保护和发展规划,均提出要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基础工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陕西省将规划水库与陕西省“三线一单”分区结果对比,识别与保护地位置关系,对位于秦岭重点保护区的11个规划水库,优化布局和规模。同时采纳了“三线一单”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细化了污染物入河控制量、水质达标率等指标,根据资源利用上线提出水资源配置、健全生态泄流、生态流量监控等要求。

  管控体系初步建立 落地应用初见成效

  “三线一单”实现了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整装成套”,框定了生态环境管控格局,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国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面进入落地应用阶段。

  在2020年“三线一单”省级成果发布的基础上,2021年全国所有省份、地市两级“三线一单”成果均完成政府发布,划定了4万多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重点、一般三类单元面积比例分别为55.5%、14.5%和30.0%,单元精度总体上达到了乡镇尺度。

  2021年,《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明确了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2023年、2025年两个阶段性目标和职责分工、实施应用、更新调整、跟踪评估等方面的要求,是指导“三线一单”实施的第一个全国性的统领文件。

  多个省份在《实施意见》发布后,发布了省级“三线一单”文件,压茬推进地市层面成果落地工作。

  ——规划制定与“三线一单”协同发力。湖南省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种规划的过程中,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生态环境准入和区域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重庆市将生态功能重要的区域划定成果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强化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国土空间规划的支撑作用。

  ——重点区域划定与“三线一单”有效衔接。北京市在大兴生物医药基地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衔接了“三线一单”成果,细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差异化管控;河北省邯郸市魏县经济开发区在规划环评编制中衔接“三线一单”成果,明确制约因素新入驻项目及扩建项目按照“三线一单”要求,在区域内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倍量削减。

  ——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有序推进。近年来,黄河流域各省(自治区)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监管。黄河流域9省(自治区)共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9.27万平方公里,占9省(自治区)陆域国土面积的36.61%。宁夏回族自治区率先出台《宁夏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四川省、山西省等积极推动开展勘界定标试点工作;青海省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率先建立“青海生态之窗”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实现对接。

  推动绿色转型 成果不断显现

  2021年,“三线一单”成果广泛应用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规划环评审查工作中,在优化规划布局和项目选址选线、预判环境影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企业落项目、去产能、搬迁入园等提供了系统政策指引,倒逼企业走上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同时,多地利用“三线一单”成果,对不符合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重污染、高能耗项目予以劝退,尽早介入,减少政府和企业前期决策风险,切实提高了依法行政和服务效率,也为一批优质项目腾出了发展空间。

  ——在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方面提出管控要求。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从空间准入、污染排放治理等方面入手,科学引导小微园区规划布点,将原来散落的区块进行整合,引导分散纺织户逐步清退搬迁至符合要求的小微园区;吉林省对120家开发区边界及所属管控单元属性与“三线一单”成果进行全面比对,对不符合的园区予以调整,为规划环评奠定基础;江苏省创新性开展园区限值限量管理,推进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双控”。

  ——在环境准入方面应用于支撑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审批,发挥决策指引作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将24家热镀锌企业逐一落入所在街道管控单元,在相应的单元清单中提出了产业集聚、转型升级的准入要求;青海省把握区域五大生态板块特点,在组织格尔木、南川等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中,深度衔接“三线一单”,全面提升园区准入和精细化管控效力。

  ——在推动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起到约束性作用。吉林省长春市在规划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黑土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规划功能定位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并对黑土地进行保护、检测等活动,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湖南省长沙市把准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法规要求的落后产能坚决清退,以 22 条产业链和 14 个产业园区为产业发展核心,进行差异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未来,“三线一单”将以其科学、严格的管控标准对开发建设行为进行引导。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围绕健全源头预防体系、提高源头预防效能,不断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源头预防体系中的基础作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表示。

  刘志全说,2025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体系、政策管理体系将基本完备,数据共享与应用系统服务效能将显著提升。同时,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建立,初步形成 “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执法督察等相关制度的闭环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