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刘潇艺
在7个碳交易试点陆续启动一年半后,适用于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国家碳交易管理办法终于出台。为推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国家发改委组织起草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国家层面碳市场建设的政策。
管理办法为框架性文件,明确了全国碳市场建立思路和管理体系。那么目前我国的碳市场发展情况如何?如期建立全国统一的碳市场还有哪些困难?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日前发布了《2014中国碳金融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我国过去一年的碳金融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
为何企业缺乏参与积极性?
企业参与交易存在障碍,试点碳市场缺乏流动性,配额分配历史法操作中也有问题
当前,各试点地区均设计了一整套碳交易体系,包括覆盖范围、总量和配额分配、核算体系、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信息披露、市场监管等一系列核心机制。目前全国碳市场建设已经迅速提上日程,预计将于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
然而,碳交易制度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政策体系,中国碳市场仍存在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基础差、配额分配不灵活、市场缺乏流动性、市场信息不透明、控排企业碳资产管理意识薄弱、市场监管体系尚未健全等问题。
以广东为例,广东碳市场的重要特征是排放密集型国有企业占据市场的核心地位,仅电力行业排放就占到了总排放量的一半以上。《报告》指出,国有企业在参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上的意愿明显不同,国有企业普遍将参与一级市场有偿分配活动视为政治义务,而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活动缺乏积极性。由于国有企业在广东碳市场的主导地位,其风险偏好显著影响到了其参与二级市场的积极性。
研究显示,控排企业缺乏参与二级市场积极性主要有四类原因。首先,生产型企业普遍担心未来配额不足,因此倾向于储蓄现有的配额供未来使用。其次,控排企业普遍未建立完善的碳管理体系,只有少数企业成立了工作小组应对政策风险,但这些小组未能获得授权进行二级市场的交易。再次,企业缺少专业性人才,大部分企业指派部门经理或者副总经理负责,由工程师或能源环保管理人员构成,这些人员缺乏参与市场交易的知识和能力储备。最后,政策不稳定使得企业认为参与市场的风险较大,过高的风险迫使各个企业采取了观望的态度,决策人员不愿意承担潜在的风险和责任。
配额分配过少怎么办?
早期的贡献并未在配额分配方案中考虑,使企业获得较少的配额
一些企业尝到了碳交易的甜头。广东省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吕克甫说:“去年企业用1000万元购买了碳配额,今年进行了余热发电等节能改造,政府分配的97%的配额已经够用了,不必再花钱购买另外3%。”但是,更多的企业则反映配额分配过少。
历史法在具体实行中遇到了很多问题,这主要是因为行业景气发生结构性变化、早期减排行动未被考虑其中、企业检修、事故意外等突发情况未被考虑等原因。许多国企和外企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已经进行了较多的节能改造活动,进一步减排的空间相对较小,成本较高。
这些早期的贡献并未在配额分配方案中考虑,使其获得较少的配额。大部分生产型企业每2~3年进行一次大规模检修,检修时间1~3个月不等,而采用历史法计算平均值时,并未将其剔除,使得配额分配过少。
同时,《报告》也尝试分析了碳市场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通过调研发现,由于无法有效传递碳成本,广东碳市场的企业竞争力受到了明显的影响。
电力行业尽管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支付能力,但未来几年的发电量预期不乐观,可能会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水泥和钢铁行业处于不景气周期,部分企业经营困难,亏损严重,由于其为高排放行业,碳成本极大地影响到了其现金流。由于其他地区未实现碳交易,或者碳价格较低,导致本地区企业承受了额外成本,这一成本又无法转移到下游,个别企业表示在各种成本上升的情况下,有可能考虑搬迁。
现有市场有哪些潜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最大问题,碳金融监管体系有待建立,须保证有效的交易和定价机制
碳市场发展还很不成熟,存在着潜在的风险,可识别的主要有三大类:一是机制设计风险,包括配额供给风险、履约目标偏离风险和市场链接风险;二是市场供给风险,包括参与主体风险、产品供给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息不对称;三是违规操作风险。
但目前市场上几乎没有为参与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也未建立碳金融监管体系。无论是从碳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相关经济部门和市场稳健发展还是从公共利益出发,碳金融监管必须能够保证有效的交易和定价机制,避免欺诈和价格操纵,平衡信息透明度及保密程度。
碳市场发展历史较短,缺乏有规律性的数据积累和成熟的避险工具,对参与企业的风险管理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同时,对于一个年轻的市场,无论是市场设计者、操作者的经验积累都非常有限,受管制的公司和投资、咨询机构也缺乏相应的人才储备和能力准备。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市场操作失误或出现事故的几率较高,从而损害投资者利益。
目前,中国碳市场只有现货,以配额为主,产品供给十分单一。随着市场的发展,未来会形成在交易所等平台上完成的场内交易和交易平台之外的场外交易,且衍生出包括远期、互换、期货、期权等产品,呈现出碳货币证券化和发展为套利交易产品的趋势。如何衡量这些金融产品的质量将会成为方法和评估技术上的难题,这种技术上的不确定性将使碳衍生品交易变得更加不透明,更易于隐藏和传递风险。 流动性风险将很可能是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将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一般情况下,市场围绕着具有较高流动性的交易所运行。这取决于市场本身的商品化程度,参与者的多少,以及产品是否足够丰富,从而使较多的参与者针对丰富的产品寻求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如果市场的发展致使交易工具可替代性低,进而导致流动性分散,则会有损市场信心。低流动性阻碍了参与者自由交易,会给市场和潜在投资者带来风险。
相关报道一
全国碳市场建立将全面启动
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相结合
12月12日,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网站挂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国家层面碳市场建设政策。根据管理办法,在办法发布后,2015年将为准备阶段,完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基础设施建设。而全国碳市场拟于2016~2020年间全面启动实施和完善。
《报告》提出,建立全国碳市场可以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思路,同时要大力提高排放数据质量。
自上而下的碳市场即国家发改委从中央政府的角度构建全国性的减排目标体系、履约体系、MRV 体系、市场运行体系、监管体系等,建立统一的市场规则,在新的框架下进行市场交易。 而自下而上的碳市场即允许区域碳市场获得更大的自主权限,包括与其他非试点区域的连接,与全国碳市场的逐步连接,配额的自主分配,拍卖资金的灵活应用等。
尽管碳试点主要是为全国碳市场提供经验,但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并不意味着区域碳试点以“一刀切”的形式结束,要有效处理好当前试点市场如何与全国碳市场对接的问题,允许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全国碳市场应当是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既包含全国性的二级交易市场,也包括区域性的一级市场以及碳金融市场等。地方政府在后者的建设中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
《报告》提出,在构建过程中,还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合理分配以及试点碳交易所的转型。对此,此次管理办法也提出了“中央统一制定标准和方案、地方负责具体实施”的思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及政策效果评估,并采取措施提高市场流动性,包括建议证监会取消对碳交易平台37/38号文的限制,允许碳交易平台使用集中交易方式和持续挂牌交易。同时,还需推动标准化工作,包括碳会计标准、碳信息披露等。
相关报道二
一吨二氧化碳卖多少钱?
300多家企业参与北京环交所交易,履约率97.1%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刘潇艺 北京报道 距离去年年底北京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鸣锣开市已过去1年时间。记者日前从北京环境交易所获悉,1年里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共成交704笔,累计成交量约210万吨,累计成交额1.04亿元,市场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位居7个试点城市的第二名和第三名。
北京环境交易所碳交易中心主任王阳介绍,一年来,在交易平台开户的机构中约有70%至少参与过一次交易,其中有20多家多次参与交易。值得注意的是,10多家投资机构作为非履约机构共参与了近40%的交易,增强了市场流动性。
王阳说,碳交易让“一吨二氧化碳等于多少钱”成为现实,这样一来企业就增强了控排意识,利于减排技术实现控排就意味着能取得更多经济效益。而PM2.5等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均主要来源于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燃烧,两者同根同源,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同时,可相应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大气污染物。建设碳交易市场可协同治理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数据显示,在过去一年的176个有效交易日中,线上公开交易的平均价格为59.74元/吨,87%的交易日价格波动范围在±5%以内,98%的交易日价格波动范围在±10%以内,总体来看价格走势比较平稳。
企业履约关键期的5月、6月和7月交易分外活跃。3个月的合计交易量达到190万吨,约占全年90%。期间,价格也从50元/吨波动上涨至70元/吨左右,最高时达到80元/吨。随着履约工作的结束,价格又逐步回落至50元/吨至55元/吨之间。
不仅如此,王阳介绍,未来个人消费者也有望进入碳交易平台,从而让整个交易市场更为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