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获8千万湿地保护补贴 保护湿地生态环境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18 11:27:37 浏览()次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林业补助资金湿地相关支出15.94亿元,支持湿地保护与恢复。其中,山东省共获得补贴8015万元,包括湿地补贴6800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贴1215万元。
此次获得的中央财政补贴,涵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湿地保护与恢复、湿地保护奖励等多个方面。其中,黄河三角洲国家自然保护区及周边获得补贴4000万元;安丘、邹城、罗庄、龙口、博兴、寒亭、滕州等县(市、区)湿地保护获得补贴1800万元。这些资金的注入,将对湿地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起到重要作用。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湿地保护体系已基本形成,初步构建了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体,各类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多用途区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重要自然湿地得到抢救性保护,大部分受损和遭破坏的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改善和恢复。
山东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省湿地总面积173.75万公顷,有63.10万公顷的湿地纳入保护体系,保护率提高26%。其中,黄河三角洲被纳入国际重要湿地,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被评为“中国十大最美湿地”。
尽管各地湿地保护工作成效明显,依然面临着湿地总体面积逐渐减少,特别是自然湿地下降明显的趋势。为此,山东各地一方面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保护力度,划定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尽最大努力保护“地球之肾”,另一方面不断争取各方资金,给湿地保护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