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紧紧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积极推进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有效改变产排污企业治理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行为,加快推进企业从“污染源”向“清洁源”转变,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聚焦重点领域清洁生产审核。凉山州生态环境局根据全州行业分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现状,分门别类划分出清洁生产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梳理编制2021—2023年清洁生产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2021年,四川会东大梁矿业有限公司、会理铅锌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和验收。2022年,凉山州将西昌科德轧辊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昭觉金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明确了任务要求完成时限。
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凉山州生态环境系统加强对重点企业日常监督和检查,适时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进行调度,促进企业按进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督促企业正排工序,倒排工期,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自觉接收社会的广泛监督。2019—2021年,凉山州已累计完成对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四川省冕宁县方兴稀土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清洁生产专家评估和验收。
加强同部门间的横向协调联动。由凉山州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州发改、经信等部门,将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四川嘉华锦屏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双超双有”、“高耗能”类企业纳入重点名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将清洁生产作为引导全州各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抓手。
着力压紧压实各方的“两个责任”。凉山州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纳入对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实施严格“倒扣分值”考核办法。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范围,倒逼企业转变传统思维方式,推动自身清洁生产水平提升,树立“要我变”为“我要变”的清洁生产理念,共同营造绿色发展氛围。
编辑:程梓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