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山东楷模居品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木质门窗为主的企业,设计生产能力年产10万套,其中擦色、底漆、修色、面漆工序涉及VOCs排放。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庆云分局执法人员在一次日常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喷漆车间共有喷漆房15个及UV自动喷涂线4条,原有废气治理设备为4套共计30万风量的“水帘+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设施处理效率偏低且废气收集不彻底。
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庆云分局执法大队联合大气科工作人员多次现场指导,精心制定帮扶方案,帮助企业优化现有治污设施,并按照环保政策对废气治理设施和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努力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疫情期间,不间断进行“云”指导和“不接触”跟踪服务。目前,企业已投资900余万元,新上“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CO”废气处理设备2台、“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废气处理设备1台及附属配套设施,设计处理能力共计20万风量,废气污染物处理效率在95%以上。
公司负责人介绍,环保治理项目实施后,每年将减少约40吨活性炭用量,能节省32万元活性炭购置费用和6.4万元危废处理费用。
“环保责任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要坚定履行到位。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指导,并帮助我们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环保升级改造完成后,公司的环境、经济效益得到了双提升”。山东楷模居品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按照县委、县政府打造‘五型’机关和干部队伍的具体要求,我们坚持当好企业的贴心人,用服务的理念实施环境监管,找准环保与发展的结合点、执法与服务的契合点,真真正正做到执法有力度,帮扶有温度,推进企业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庆云分局负责人说。
据了解,庆云分局近年来大力实施差异化监管,寓执法于服务,借助污染物在线监测、智慧监管、电量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平台,提高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化、精准化、信息化水平,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改正问题,切实保障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倒逼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质量效益与生态环境质量的同步提升,为企业发展装上绿色引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绿色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