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完成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14 22:38:22 浏览()次

2013年,福建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强化政策约束、部门监察、考核追责,全面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经国家环保部核查确认,2013年,福建省全面完成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下降3.19%,氨氮排放量同比下降2.42%,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2.76%,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下降6.18%,均达到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要求。同时,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名列全国第一,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三年累计进度名列全国第九。

  据环保部通报,2013年,福建共淘汰水泥熟料764万吨、铁合金0.216万吨、造纸67.89万吨、制革20万标张、印染23900万米、电力2.5万千瓦、煤炭49万吨。全年共完成水、气减排项目3000多个。

  其中,97%的燃煤火电机组完成脱硝改造,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半完成;率先实现水泥全行业脱硝技改,比国家要求提前两年完成,得到了环保部领导充分肯定;全省钢铁烧结机(球团)、玻璃炉窑基本完成脱硫、脱硝;泉州印染业、建陶业加快推进煤改工程,“零烟囱”时代进入倒计时。

  据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完成2013年全省污染减排任务,福建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污染减排重点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意见》,细化了全省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同时,福建省还实施了一系列“硬碰硬”的政策措施。对重点行业强化政策约束,根据产品类型大幅降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差别电价政策,全年共扣减脱硫脱硝电价款1137.89万元,建立水泥行业排放绩效评估机制;强化部门监察,将投入14.9亿元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强化考核追责,把污染减排等环保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重点减排县(市、区)单列考核,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5个地方和2个企业(集团)实行必要的环保限批。(曾咏发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