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但面对新形势新需求,生态环境保护在实践中仍面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资源利用、治理体系四大维度的突出问题,制约了长效守护效能的充分释放。
一是在污染防治层面,协同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结构性污染仍然存在。大气方面,臭氧污染成为夏季主要污染问题,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难度大;水环境方面,部分流域支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滞后,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短板突出;土壤方面,污染源头管控不到位,修复技术和资金保障不足,固废、危废处置仍存在区域不平衡问题。
二是在生态修复层面,系统性修复仍存在不足,生态系统功能未完全恢复。部分地区的生态修复重工程、轻管护,修复后生态系统稳定性差。生物多样性保护依然存在短板,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保护范围不足,跨区域生态修复缺乏统筹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刚性不足,人为干扰问题时有发生。
三是在资源利用层面,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绿色转型仍有短板。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占比仍较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不足60%,低于发达国家水平,新能源产业发展面临的储能、消纳等技术瓶颈有待突破,绿色消费模式尚未全面形成,部分地区资源节约意识淡薄,过度包装、浪费等问题依然突出。
四是在治理体系层面,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能力不足的情况仍然存在;市场化治理手段需进一步完善,环境信用体系、排污权交易等机制未充分发挥作用,公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仍需拓宽。
“十五五”时期,要继续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资源利用,健全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聚焦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等重点领域,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固废、危废处置能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是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管控,建立生态修复后期管护机制,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三是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突破新能源储能、消纳等技术瓶颈,倡导绿色消费,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四是完善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统一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监督,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套细则,健全市场化治理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构建全民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