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探索环境执法与监测联动机制,通过创新机制、人才互通、协同配合等手段,形成“测管协同、执法联动”的双向合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实现执法精准化与监测规范化的双提升。
测管协同,执法与监测深度联合。制定《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与监测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提升执法效率。加强执法大队与环境监测协同响应,成立联合执法监测专班,明确专班工作职责,创新“三同时”联动工作机制,同时进场、同时检查、同时执法,构建灵活密切高效的工作方式。促进执法监测相互融入、相互延伸、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实施全天候联动配合。在日常监测执法检查中,提前确定检查单位、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等,提升现场问题研判能力,确保执法监测各项工作到位。
人才互通,联合培训提升“一专多能”。执法监测联动过程也是互学互助的过程。执法大队、监测站互派技术骨干相互学习,交叉深入企业一线调查取证、采样监测,不断提高分局环境执法、监测人员的测管综合水平。执法监测人员学习监测业务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通过专项培训、跟班作业互助式学习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有效推动执法监测能力和效率双向提升。同时,长丰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根据执法情况有针对性地配置相应执法监测设备,满足执法监测的“人机”工作需求。
衔接配合,环境治理现代化。环境执法与监测的联动不仅是工作方法的升级,更是治理理念的革新。工作协同打破岗位边界、监测数据提升执法精度、专项工作小组保障长效,推动形成“预防为先、动态治理”的治理体系。执法人员对排污单位生产状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现场取证、做好笔录,协助监测人员开展现场监测及采样,做好样品采集、保存、运输、交接全过程的记录和证据保存,控制全过程的质量。
截至目前,监测执法联动检查共出动人员132人(次),合力监测企业44家(次),出具监测数据432个,加密监测2家(次)。下一步,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执法与监测联动工作,统筹环境执法与监测人员队伍,力促生态环境监管效能持续提升,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驾护航。
编辑:邹祖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