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致函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被督察对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
笔者以为,这传达了精准问责的具体要求,既要严禁“一刀切”,也要敢于对应付督察、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突出的形式主义问题“切一刀”。
“一刀切”与“切一刀”,是两种不同的工作方法。“一刀切”指在执行一项政策或规定时采取一个固化的标准和尺度。不同的是,“切一刀”是一种工作实践中的“局部手术”,针对病灶,在保留和恢复功能的原则下对症下药、药到病除。在实际工作中,既有刚性,又要慎重;既要果断,又要精准,在工作中把握好原则性和灵活性。
比如,治理大气污染,有的地方搞“一刀切”,动辄以“应急响应”为名,按区域和行业划界实施停工停业停产。“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给企业和百姓生产生活造成不少困扰。有的地方则是科学谋划“切一刀”,分类施策,精准施治,对症下药,实施错峰生产、差异化管控,为污染企业提供政策、法规、技术上的帮助,引导企业转型。积极、审慎、灵活的举措,既能给老百姓温暖,又推动企业更好发展。
前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实施,取得了“中央肯定、百姓点赞、各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显著成效。直奔问题、曝光典型、精准问责,是督察能够产生重要影响、发挥重要作用的方法。督察工作以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为核心,各地对督察反馈的要害问题杜绝“一刀切”,果断“切一刀”,立行立改、边督边改,方能发挥督察的利刃作用。
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工作节奏,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分类施策,把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贯穿始终,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对于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照单全收、认真核查、坚决整改,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不搞“运动式”整改。对于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督促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也要加强指导帮扶。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利益,也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能马上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要给整改留足时间,决不能层层加码、级级提速。
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一刀切”“滥问责”的做法,看似雷厉风行,其实质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要严格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实事求是,敢于对“一刀切”、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行为“切一刀”,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要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
编辑:程维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