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创建|云南4地荣获“国字招牌”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12-01 15:58:29 浏览()次

记者11月30日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全省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云南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2022年迪庆藏族自治州、临沧市、昭通市绥江县被生态环境部授牌命名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被生态环境部授牌命名为第六批“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处长莫绍周介绍,近年来,云南省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出了生态创建的云南模式,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数量和质量双提升,示范建设影响力持续加强。截至目前,云南省已有15个州市、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有7个地区被命名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西部地区排名第二。

二是以创促建成效逐渐显现,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平均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

三是以创促改成果明显,推动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对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各类专项督查中存在重大问题,且未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的或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实施一票否决制。倒逼创建地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落实涉及中央及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问题事项的整改。

四是积极探索符合云南特色的“两山”转化路径。如大姚县依托核桃产业,探索出了“规模化种植、节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分工、品牌化打造”的“五化之路”,为全省生物资源利用提供了范本;景东县探索出以生态制度建立保护生态环境为根基,助推茶叶、核桃等传统农业,野生菌菇等高原特色产业发展,以黄草岭村为代表的产业融合发展等发展路径和模式,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案例和经验。

莫绍周表示,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和能力,下一步,云南将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提升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按照统筹指导,规划先行要求,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对已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的地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帮扶指导,严格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生态示范创建技术报告等有关材料编制和审核把关,力争云南省在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质量和数量上有突破;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好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及“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工作。

二是持续加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明年将继续开展第四批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遴选申报。

三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创建监督管理机制,组织对获得省政府命名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开展复核,切实加强已命名地区的动态管理,加大宣传,提高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