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污染源头治理从何发力?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08-20 00:20:07 浏览()次

“未来,应当对塑料制品的替代材料进行环境、经济、社会等多维度的科学评估,避免用‘有问题的替代品’替代传统塑料;此外,不应以材料替代作为北京市的主流减塑方案,而应以‘改变一次性消费模式’为核心,想更多更好的办法。”8月15日,在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执行情况调研报告发布会暨民间组织与多方力量关于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交流研讨会上,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垃圾减量项目主任孙敬华说。

孙敬华做《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执行情况(2023年)调研报告分享》主题报告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简称自然之友)与天津市西青区零萌公益发展中心(简称零萌公益)联合举办。会上发布了《北京市超市、餐饮行业塑料污染治理执行情况(2023年度调研报告)》。

塑料“替代材料”使用量不减,并成监管盲区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国家先后出台多项政策。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此后,各地相继出台塑料污染治理的省级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

谈起塑料污染治理,必谈源头减量,而塑料多源于零售超市、快递电商、餐饮外卖等行业的包装。据青合循环经济与碳中和研究院执行院长蒋南青介绍,从塑料的整体应用来看,包装的应用占比最高,达到36%。“包装遍布于生活的各个方面、各种产品,不仅包括产品原包,也包括二次包装即电商的包装,这些都不容忽视。”蒋南青说。

2020年年底,《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出台。计划实施近3年后,自然之友与零萌公益于2023年以第三方视角,对北京市零售、餐饮行业执行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形成调研报告。

“我们采用观察法和访谈法,针对受访场所的塑料制品提供、使用、售卖、收费、台账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孙敬华介绍。

调研报告显示,目前,虽然北京市大部分超市、餐饮门店已禁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塑料吸管,但可降解塑料、无纺布、复合材质等 “替代材料”制成的一次性用品使用量并未减少,并成为监管盲区,导致更多浪费和污染。

此外,针对塑料购物袋收费仅在大型超市执行到位,在农贸市场、餐饮打包、小型便利店等场景并未充分落实,且用于包装散装商品的“连卷袋”不在超市收费范围内,而后者使用量巨大。生鲜食品的塑料预包装被大量使用,且多为低值塑料,回收困难。

餐饮业方面,堂食禁用的一次性餐具仅包括筷子、刀、叉、勺,而一次性碗/盘、杯子等仍大量使用;有餐馆以“消毒套装”变相提供一次性筷子并收费。

可降解塑料不是最终解决方案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报告建议,除超市收银区外,对其它场景的塑料购物袋收费也应加强监管;收费制度应覆盖所有材质,不应对可降解塑料、无纺布、复合材质等豁免。

“可降解塑料不是最终解决方案。”多位专家在会上强调了这一观点。以可降解塑料代替传统塑料是很多人对于塑料污染治理的误区。

对于连卷袋,建议相关部门制定明确的收费制度,探索超市连卷袋收费的方法。同时,建议扩大堂食一次性餐具禁限范围,纳入一次性塑料杯、塑膜纸杯、塑料碗/盘等常见品类;执法部门加强监管,督促只提供一次性餐具的企业改进供餐模式;将塑料预包装纳入限塑范畴,限制商家过量使用、过度包装;鼓励超市探索预包装回收;针对预制菜和半加工菜品的一次性塑料包装展开调研,研究减塑方案。

调研报告也提出诸如“推广押金制、改进称重—结账流程、鼓励自带杯自备购物袋”等方案,期望通过服务模式的改变,给消费者“无塑消费”选择权,形成支持消费者减塑行为的环保氛围。同时,落实重点用塑单位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增强管理者的减塑主动性,宣传推广优秀商家的成功经验并给予表彰或奖励。

此外,缓解塑料污染问题亦可以从法律角度寻找机遇。

在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翰缘看来,北京市可以在国家现有禁限塑政策的基础上做细化和填补,结合地方实际需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自下而上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地方立法。执法方面,一是继续加强对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执法,二是开展源头打击。“尽管北京已明确了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塑料制品,但市场上仍然有这些产品存在,今后如果能实现源头打击,会比打击各个小商贩有效很多。”郭翰缘说。

建议探索塑料源头减量、重复使用方案

另一方面是探索塑料源头减量、重复使用方案。在多位与会专家看来,这是塑料行业迈向循环经济的重要路径。

蒋南青介绍,循环经济全生命周期遵从3R(Reduce、Reuse、Recycle)原则,即在产品的初期设计阶段尽量避免废弃,减少使用或者是不用;使用过程当中,尽量延长使用生命和周期,实现多次利用;实在不能利用后则考虑回收再生。“这一原则不是依托某一种材料解决所有的问题,而是一套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它涵盖了从产品上游到最终的弃置使用的全生命周期。” 蒋南青说。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其中,第17条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包括“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提高再生材料和产品质量,扩大对原生资源的替代规模,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强化废弃物分类处置和回收能力”等内容。

北京拾柴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暨中国包装联合会循环经济专委会专家王韧表示,与资源回收和循环经济相关利好政策的陆续出台,将进一步促成构建完善的循环经济体系以及回收体系,加速实施方案落地。“所需的资金从哪里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或许是将这些串联起来的一个工具;EPR同时可以促进企业采纳可回收性设计,减少使用不必要的塑料,采纳重复使用模式,并且为回收体系建设提供充足长效的资金。”王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