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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海南省发生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做好医疗废物的规范清运处置,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大局。
据统计,8月1日至16日,全省已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共计1899.75吨,实现涉疫医疗废物“日清日结、日产日清”,确保不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周密部署,精准帮扶,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医疗废物及时收集转运和安全无害化处置是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南省迅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核酸筛查及人员集中隔离等管控措施,涉疫医疗废物产生量大幅增长,安全收运和处置面临严峻挑战。
面对疫情,省生态环境厅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牵头处室和各方责任,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和医疗污水全过程监管。
同时,督促和协调解决部分市县收运不及时问题,连夜起草有关紧急通知,并帮助市县协调解决跨市县转运处置问题,研究应急处置涉及垃圾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省生态环境厅先后3次印发“强化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环境监管”的相关通知,要求各市县生态环境局协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优先收运和处置涉疫医疗废物,并适时启动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收运力量。
精准帮扶是省生态环境部门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大亮点。自本轮疫情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先后派出4批工作组前往三亚及儋州驻点指导帮扶、参加方舱医院建设专项督导、指导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做好应急处置启用准备工作和万宁市做好辖区涉疫垃圾转运工作等。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还将视疫情发展情况,机动调配现有3个专项工作组,奔赴市县做好指导帮扶工作。继续指导市县按医疗废物风险性区别收运”,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启用应急处置,提高处置能力
在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任务艰巨的非常时期,8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关于做好涉疫垃圾收运及应急处置的通知》,紧急启动儋州、东方生活垃圾焚烧厂应急处置涉疫垃圾,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已启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医疗废物的运输能力是影响转运效率的关键一环。为强化涉疫垃圾的应急转运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还协调光大环保能源三亚、屯昌有限公司紧急征调涉疫垃圾车辆16台,增加收运人员49人,全力保障涉疫垃圾收运工作,确保日清日结。
据了解,在应急启用儋州和东方垃圾焚烧厂应急处置后,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已满足全省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此外,省生态环境部门还通过每天的情况调度、数据统计和现场帮扶情况反馈等,研判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效收运处置。
“疫”不容辞,展现铁军担当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海南省生态环境系统从实战中总结经验,着力构建覆盖全域的医疗废物转运处置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升医疗废物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连日来,每天召开的全省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环境监管工作紧急调度视频会议,再次对涉疫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置提出明确要求:疫情期间具体作业人员加强培训,进一步做好卫生防护安全,每日进行核酸检测,医废收运处置人员固定或集中居住等,确保全流程闭环管理。
及时、有序、高效、规范处置全省涉疫医疗废物的背后,是海南省生态环境系统迅速反应、主动担当、攻坚克难、严密防范等生态环境铁军精神的集中展现。
下一步,海南省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严防死守,视疫情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处置设施覆盖范围,
并持续加强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监管和涉疫医疗污水环境监管,用铁军精神牢牢守住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海南省及时、有序、高效、规范处置全省涉疫医疗废物,确保全流程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