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拧紧危废监管“安全阀”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1-12-10 22:00:33 浏览()次

  今年4月-7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5部门在全省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检查工业企业4万余家、排查废弃厂房等重点场所5万余个,发现问题近4万个,已完成整改3.93万个;实施行政处罚611起,罚款9243.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0名,及时斩断了一批危险废物非法处置产业链条,强力震慑了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

  截至目前,山东省16市均建成至少一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全省危险废物总利用处置能力达到2867.5万吨/年。其中,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总利用处置能力1667.5万吨/年,达到2015年的3倍,危险废物自利用处置企业总利用处置能力1200万吨/年,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实际需求。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管言明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全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以防范危险废物、重金属、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全力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处置、风险防范‘三个’能力,突出全过程全链条管控,拧紧危废监管‘安全阀’,帮扶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保障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全链条摸排可能产生危废的企业及可能从事非法处置危废的场所

  近年来,各地危险废物突发事件频发,凸显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形势的严峻。

  为守好环境底线,山东省强化考核导向,将发生危险废物安全事故和非法倾倒填埋及致人死亡情形,纳入对各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等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多轮次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以下简称山东省固废中心)主任刘强说:“排查整治过程中,我们全链条摸排可能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及可能从事非法生产、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废弃厂房、院落、矿坑等场所,紧盯‘产、贮、运、处’四个关键环节,层层压实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尤其是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山东省创新实行涉危险废物企业、场所排查质量承诺制,明确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危险废物治理负总责。

  “我们要求,专项行动结束时,各村居、乡镇(街道)、县(市、区)、市主要负责人要逐级在《全省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承诺书》及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上签字,承诺‘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报送信息全部属实且无遗漏,如有遗漏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从而将各级政府对危险废物的重视程度提升到了新高度。”刘强说。

  通过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山东省对全省产废企业逐一梳理,核查其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种类和产生量的真实性。凡有虚假瞒报者,一律实行企业诚信降级处罚,并按照新《固废法》要求,从严处罚。

  11月10日起,山东省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工业固废排查整治“回头看”和历史遗留问题“大走访”活动,巩固前期排查整治效果,摸清历史遗留问题底数,坚决防止“重排查、轻整改”等情况,力争为全年历次排查整治圆满画上句号。

  组织240余万人观看涉危废警示教育片,强化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为强化企业危险废物风险防范意识,山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万企警示”教育活动,专题制作全国首部涉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及2.9万余家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共240余万人观看,逐一签字备查,形成850余册观看统计薄。

  “看了警示教育片,最大感受就是触目惊心,教训深刻。”广大企业负责人观看警示片后纷纷表示,片中涉及的案件给大家敲响了警钟,要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做到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做到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处置和运输。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晓东告诉记者:“警示片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加强全员警示,深刻汲取教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时刻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坚决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围绕重金属和尾矿库环境风险范防,山东省全面摸排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处理、排放全环节,对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开展“回头看”,健全完善全口径清单内543家企业基本信息,摸清全省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现状,为深入推进“十四五”重金属污染减排提供了有效支撑。组织开展全省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治理和环境应急准备,全省共排查出尾矿库272座,发现并整改环境风险隐患68项,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重大环境风险。

  为及时发现、解决危险废物环境问题,山东省修订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大幅提高有奖举报奖励金额,拓宽举报渠道,让有奖举报制度进企业进村居,积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最高可奖励举报人50万元,在全省打响了遏制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民战争”。

  探索以危废危害性和守法成本作为分级分类原则,建立动态管理清单

  “某某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起运重量与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接收重量不符,数量差别超过10%。”近日,某某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签收异常,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主动报警,并将预警信息推送至省、市、县(市、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

  山东省固废中心接到推送预警信息后,立即联系所在地生态环境局派出固废管理和执法人员,赶赴现场问询、核实危险废物处置、运输情况。经调查,产废单位称重设备存在故障未及时矫正,危险废物出厂称重重量比实际重量多了10%,导致联单签收时前后重量不一致。现场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后,将本次预警信息解除,并在系统模块中填写、提交了处理过程和结果。

  为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水平,山东省持续推进全省信息化智慧监管。5月起,全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启用,实现一个门户“窗口”对外,为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

  在此基础上,山东省积极开展物联监管、视频监控试点工作,上线危险废物全景分析展示、视频实时监控和移动端现场检查记录等功能,推进全省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进程。

  记者注意到,智慧监管系统可在全景分析界面展示全省及各市的危废产生量、贮存量实时数据,通过智能抓取电子联单数据,实时分析出全省及各市的危废处置量,并将不同类型企业信息一一标注在地图上,方便对具体点位进行管理。

  为实现可视化监管,山东省固废中心在全省选取6家不同类型重点危废监管单位作为试点,在企业重点危废贮存处置点位安装视频监控51路,并陆续接入各市监控视频,逐步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和一体化管理。

  山东不断压实产生、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将全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驻区督察、日常环境执法重点。探索以危险废物危害性和守法成本作为分级分类原则,建立危险废物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实行省、市、县三级分级管理,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智慧监管系统,确保全省所有产废单位应纳尽纳,实现危险废物信息监管‘一张网’,在重点单位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力争2022年底实现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刘强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