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立平 通讯员黄亮斌 李柿琴常德报道 受环境保护部委托,日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保督查中心会同湖南省环保厅向常德市人民政府反馈了环保综合督察有关情况,在肯定了常德市生态环保工作成绩的同时,对照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寻找不足与差距,指出了常德市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希望常德市加快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责任。
常德市是湖南省最早启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的城市,也是国内最早认可海绵城市理念并付诸实践的城市,近年来通过实施蓝天碧水净土行动、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推进结构转型,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今年1~10月,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6%,同比上升14.5%,沅澧两水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华南环保督查中心主任岳建华指出,常德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离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一是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煤炭总量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控、餐饮油烟治理和油气回收等方面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部门未尽职情况较为突出,导致进度严重滞后;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较慢,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畜禽养殖业问题突出,并导致洞庭湖部分区域水质下降。二是部分领域存在突出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园区的规划环评滞后,工业园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严重不足,且监管缺位情况突出;环境保护执法难的情况较为突出,执法能力保障不足,执法力度偏弱,市、县重点企业和纳税大户普遍存在环境违法情况,环保部门在环境执法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三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地方党委和政府环保责任体系欠缺,政府绩效考核生态环保分值较低,各部门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尚未形成,缺乏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的有效机制。
常德市政府诚恳地接受了环境保护部督察意见,常德市市长周德睿表示,要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突出抓好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建设、扎实推进重点环保工作和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三项重点工作,明确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企业的环保责任,逐步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