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沪浙两地签署跨区域协作办法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5-04-18 08:26:14 浏览()次
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海浦东海警局芦潮工作站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舟山海警局嵊泗工作站6家单位,在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区域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办法(试行)》,标志着两地在海洋领域的执法司法合作进入新阶段,为长三角海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注入了新的动力。
协作办法旨在聚焦区域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规范衔接等方式,协同处理海上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等相关工作,联动打击非法捕捞、海洋倾废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推动跨区域综合治理。这一举措有助于解决跨区域执法标准不统一、案件管辖衔接不畅等问题,为长三角海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提供新的实践模式。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嵊泗检察院共办理破坏海洋资源犯罪案件14件32人,办理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诉讼案件14件,追缴生态修复补偿金25万元。
编辑:程梓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