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湖北省多个城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荆州市、黄冈市、孝感市PM2.5浓度逐年上升,2023年比2021年分别升高34.3%、29%、27.3%。
6月13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指出,湖北部分地方“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力,部分行业污染治理不到位,一些企业单位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环境空气质量反弹严重。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力
近几年,“两高”项目备受关注。“两高”项目通常属于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六大行业,而这些行业又是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
任由“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不仅影响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还会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更会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如期实现。近年来,中央多次强调,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也将“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作为督察的重点内容。
2024年5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省时发现,一些地方“两高”项目批建不符、未批先建问题突出,“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力。
督察发现,黄冈市云华安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搬迁技改项目批小建大,违规新增合成氨产能10万吨/年;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新增耗煤约10万吨/年,未报批节能审查手续。黄石市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获批建设1座1280立方米炼铁高炉,2020年8月实际建成1840立方米并投入使用,新增炼铁产能约39万吨;湖北天源模具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违规建成一台15吨中频炉。
6月4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黄石市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获批建设1座1280立方米炼铁高炉,实际建成1840立方米。督察组供图
此外,按照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提出有效的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
但督察发现,2020年荆州市PM2.5浓度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21年位于该区域内的华鲁恒升(荆州)有限公司园区气体动力平台项目和合成气综合利用项目却未按要求编制有效的削减方案,而是将2016年关停16家砖瓦厂的污染物排放量作为削减主要来源,实际并未削减。这两个项目于2023年10月建成投运,每年将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约500吨、700吨,约占荆州市排放总量的8%、4%。
平板玻璃行业污染治理不到位
数据显示,2023年湖北省平板玻璃产量为10668.87万重量箱,产量位居全国第二。
然而,产量上去了,污染治理却没有跟上。督察发现,湖北省8家平板玻璃生产企业中5家违规使用高硫石油焦,武汉长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瀚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亿钧耀能新材股份公司等3家企业分别位于武汉市、荆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本不该使用石油焦,反而长期使用高硫石油焦。
督察人员告诉记者,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2019年7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4部门联合印发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明确要求,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
3月4日,督察组暗查发现,湖北亿钧耀能新材股份公司冒黄烟现象突出。督察组供图
“企业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违规使用高硫石油焦,一方面暴露出当地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督察人员说。
此外,督察还发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确指出,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与装备为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应立即淘汰。但是,黄冈、荆门及天门3市6家企业建有8条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线,其中3条生产线为今年新建。
监测检测弄虚作假问题多发
湖北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约占全省总排放量的40%。在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尾气环保检测是重要一环。但督察发现,一些原本尾气环保检测不达标的车辆却在检测时顺利过关。
督察人员告诉记者,督察期间抽查的8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中就有7家弄虚作假,而且造假形式“花样繁多”。有的是用其他设备的风扇转速伪造实际检测车辆转速,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有的是通过松油门、换挡位等方式降低车速,进而减少柴油车辆排放污染物检测浓度;有的是在检测设备进气管上人为安装阀门,减少进气流量,降低尾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有的是在无正当理由下变更检测方法,降低检验标准,使得车辆由不合格变成合格。
典型案例披露了这7家弄虚作假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名单,分别是荆门市万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咸宁市通城东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宜昌当阳市永生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武汉市好江南天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市成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荆门市耀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当阳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督察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现场督察时还发现,有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未严格履行职责,在授权签字人本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采用印章方式替代授权签字人亲笔签名签发。
除了通报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此次典型案例还指出部分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失真失实。
督察发现,荆州市玉沙集团有限公司2月2日至5月20日正常生产期间,锅炉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分别超标40天、31天,但企业将生产状态虚假标记为“停运”上报监管平台,以逃避处罚。孝感市长舟盐化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气现场实测二氧化硫浓度是自动监测数据的4倍,部分未经脱硫处理的烟气直排。
5月20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荆州市玉沙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期间污染严重。督察组供图
“湖北省部分地方大气污染反弹严重,究其原因,还是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重视不足,污染防治攻坚力度不够,污染治理措施推进不力,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督察人员分析说道。
编辑:邹祖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