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COP27在气候赔偿方面取得了关键进展,达成了包括“损失损害协议”在内等决议,但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资金援助一直未有效落实。为增加全球气候治理成效,亟需发达国家尽快兑现承诺。首先,发达国家需要真正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视角和理念出发,把“损失损害协议”作出的决定变成实际行动。其次,应有效发挥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作用。
世界气象组织日前发布报告称,根据初步数据,7月上旬世界经历了有记录以来最热的一周。今年6月也是有记录以来最热的6月,海面温度达到新高,南极海冰面积创历史新低。随着厄尔尼诺现象的进一步发展,可能会出现更多的极端天气,这些影响预计将持续到2024年。
2022年在埃及沙姆沙伊赫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7次缔约方会议(COP27)最终在气候赔偿方面取得了关键进展,达成了《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相关损失和损害的资金安排,包括侧重于处理损失和损害》(简称“损失损害协议”)等决议,均涉及资金问题,缔约方大会决定建立新的供资安排,协助特别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应对损失和损害,为此,专门设立一个应对损失和损害基金,其任务包括重点处理损失和损害问题。
但是,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资金援助一直未有效落实,包括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作出的给发展中国家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至今仍未实现。鉴于近年来很多国家遭遇类似巴基斯坦极端天气事件所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亟需给这些国家提供立即的赔偿,“损失损害协议”明确指出:“承认迫切立即需要新的、额外的、可预测的和充足的资金,以协助特别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应对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包括极端天气事件和缓发事件)相关的经济和非经济损失和损害,特别是在正在进行的行动和事后(包括恢复、复原和重建)行动中。”然而,很大程度上,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尤其是遭受新冠疫情的巨大冲击后,发达国家本身也遭遇经济困境,导致给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和支持的意愿下降,目前英法等欧洲国家财长已明确表示,不能“举债脱碳”。实际上,这为全球气候治理带来了一种恶性循环。一方面,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因遭受气候变化所引起的极端天气事件的影响而损失巨大,亟须得到发达国家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内部的问题及更加复杂的国际政治斗争所引发的援助支持意愿和能力下降,使得资金问题更加难以解决,从而使全球气候治理的信任赤字持续增加。这不仅弱化了全球气候治理机制作用的发挥,而且全球气候治理成效低下、行动迟缓等因素进一步导致气候变化问题的加剧,放大了极端天气事件的频率和影响程度。这种巨大资金鸿沟引发的信任鸿沟日益成为全球气候治理的巨大障碍,使宏观层面上的全球治理意愿下降、机制低效甚至无效,加剧了全球层面上的南北对立和全球动荡。
为增加全球气候治理的成效,亟需发达国家尽快兑现承诺,把“损失损害协议”作出的决定从语言变成有效的实际行动。
首先,发达国家需要真正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视角和理念出发,把“损失损害协议”作出的决定变成实际行动。人类社会越来越相互依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面对全球性的巨大挑战,所有国家都面临着同样的命运,没有任何国家可以独善其身,只有团结协作,才能最终维持人类文明的存续和进步发展。在一个日益命运与共的世界,各国的发展都息息相关,从根本上说,任何国家的不发展或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最终都会外溢到其他国家,最终也会影响到其他国家的发展。因此,有效帮助发展中国家是对整个人类文明的维护,只有所有国家都能够繁荣发展,每个国家才能真正和平与稳定。
其次,应有效发挥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作用。联合国长期以来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应对气候变化最为权威和合法的机构,必须坚定维护联合国的治理主体地位,把“损失损害协议”作出的决定通过联合国机制变成有效行动,践行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世界银行主要使命为专注于抗击极端贫困,近年来也因其具有较高的通用性和普适性而愈发成为援助发展中国家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机构。目前,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对脆弱国家以及整个地球未来的重要威胁,因此,减贫需与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齐头并进。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编辑: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