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污水排海不是日本“家务事”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1-05-06 13:32:15 浏览()次

  日本政府在未与国际社会特别是周边国家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以海洋排放的方式处置逾125万吨的福岛核污水。近日,我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问题绝不是日本的“家务事”。那么,福岛核污水排海事件为何不是日本“家务事”?国际社会如何回应这一事件?记者为此采访了业内专家。

  日本核污水排海遭到多方反对

  ◆本报见习记者于天昊

  2021年4月13日,日本正式决定以排海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事故核污水,排放或最早于2022年启动。

  日本环境大臣小泉进次郎表示,无论政府采取什么样的处理方法,都不能因为继续推迟作出决定而成为福岛复兴的绊脚石。

  核污水排海,势必会对海洋环境造成影响。放眼全球,日本核污水排海引发了各国广泛关注。

  反对声浪

  日本此举不负责任, 危害国际公共健康安全

  日本将核污水排入大海的决定,引发多国政府、政要、组织团体和民众的强烈反对和严重关切。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近日表示,日方在未穷尽安全处置手段的情况下,不顾国内外质疑和反对,未经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充分协商,单方面决定以排海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事故核污水,这种做法极其不负责任,将严重损害国际公共健康安全和周边国家人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韩国环境部官网、韩联社新闻报道,韩国政府对此深表遗憾,并将以保障国民安全为最优原则,采取一切必要应对措施。韩国政府强烈呼吁对整个核污水处理过程进行信息公开和检验。

  韩国国务总理丁世均在社交媒体发文谴责日本政府称,“此举是侵犯周边国家公民权利的不负责任的决定,绝不能接受”,并强调“在国民安全方面韩国将寸步不让”,并称将“努力阻止日本排放核污水”。

  朝中社近日报道称,“日本此举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的不可容忍的犯罪’。”朝中社指出,日本政府一旦把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核污水排入大海,不仅会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还会给沿岸地区人民的健康和生存造成严重威胁。

  菲律宾总统发言人哈里洛克近日针对核污水排海一事评论说,全球是一个生态体系,污染环境者应当付出代价,并呼吁所有的国家都遵守这些原则。

  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扎哈罗娃近日发表声明表示,日本在这个问题上公开的信息不充分,特别是没有包含上述决定可能对太平洋地区生态造成风险的评估。并对日本政府此举未与周边邻国进行磋商表示遗憾。

  目前,全球已经有311个环保团体向日本政府表示坚决反对核污水排海。

  联合国有毒物质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马科斯奥雷拉纳、食物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法赫里和人权与环境问题特别报告员戴维·博伊德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表示:“向海洋排放一百万吨污水,对日本境内外的有关人口充分享有的人权构成了很大的风险。”

  人权专家们说,所谓的 “高级液体处理系统” 水处理技术未能完全消除福岛第一核电站储水罐中的大多数受污染水的放射性浓度。他们说,第一次使用这一技术无法将水的清洁程度降低到规定水平以下,并且不能保证第二次处理能够成功。

  人权专家们说:“我们提醒日本应履行防止暴露于有害物质的国际义务,对排放的核污水进行风险评估,防止跨界环境损害并保护海洋环境。”

  南太平洋国家政府间区域合作组织“太平洋岛国论坛”呼吁日本政府重新考虑这一计划。

  据日本共同社消息,多个市民团体当天向经济产业省提交了共计约6.4万人“反对向海洋排放核污水”的签名,这些签名来自包括日本在内的88个国家和地区。

  由31个韩国公民团体组成的“脱核市民行动”近日发表声明,谴责日本政府擅自决定向大海排放核污水,称将谋求一切手段阻止其入海。

  各国专家

  核污水排入大海不是唯一选项

  虽然处理体量如此庞大的核污水从未有过先例,但将核污水排入大海绝不是日本面临的唯一选项。

  核监测组织safecast japan的首席研究员阿兹比布朗(Azby Brown)表示,日本政府似乎从未认真考虑在现场建造新的储罐并储存污水,直到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出台。他指出,由于土地问题,日本政府表示在周边建立新的储存罐非常困难。但他同时指出,这个理由并不充分,因为周围的土地受到此前核事故影响,农田休耕,长期处于空置状态。

  “日本在未与国际社会和利益攸关方协商一致,未穷尽所有可实施手段的情况下,出于本国私利,仅以储罐空间受限为由,选择经济代价最小的海洋排放方案,单方面做出排海决定,将本该由自身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全人类,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森林认为。

  首尔大学原子核工程系教授徐均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日本政府应该考虑在自己的国土上进行填埋或用其他方式处理,而不是倒进人类共有的海洋中。”

  法国巴黎的核能顾问麦科尔施耐德(Mycle Schneider)说,“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能保证有效地去除核污水中的放射性元素,达到不仅在日本且在国际上都能认可的水平。这些污水会进入海洋,而海洋是一种‘全球商品’。”

  美国支持

  “双重标准”引发争议

  4月13日,美国国务院在其网站上刊文,表示支持日本政府的决定,称这一做法符合全球公认的核安全标准。

  “面对独特和具有挑战性的局势,日本权衡了各种选择和影响,对其决定保持透明,似乎(appears to)采取了符合全球公认的核安全标准的方法。”在声明的最后,美国期待日本政府继续协调沟通,监测这一方法的有效性。

  然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在2011年发布的针对日本食品的“第99-33号”警示并未因此“下架”。这份警示文件提供给FDA一线人员参考,可以无需经实体检验程序,直接扣留文件中提及的产品。这份名单中,包括了福岛、青森、千叶等多地的产品。

  美国一方面称日本的核污水排海决议“透明且符合标准”,另一方面却未解除针对日本核污染产品的进口警示,被网友称作“双重标准”。不止如此,美国网友也在社交网站上对美国政府的表态提出了质疑。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美国身体很诚实。一边点赞,一边禁止日本大米、鱼类等产品进口。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强调,由于辐射和核污染相关的公共卫生问题,已经加强对日本受管制产品的监管。对美国这种政策,不知日本方面作何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韩国外交部长官郑义溶近日在谈到日本决定将核污水排入大海问题时表示:“如果日本能够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标准将核污水排入大海,韩国没有必要坚持反对。”

  这里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核污水达到相关标准后才能排海。是否达标不能由日本自己说了算,第三方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

  “未来处理核污水方面,应该开放地成立全球性的委员会和科学家机构,并邀请所有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来研究、确保所有的操作是符合全球人共同利益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晋峰向记者表示。

  必须与受影响国家

  进行交流和协商

  ◆本报见习记者温笑寒

  污染扩散:影响国家很多,国际协商有必要

  日本核污水处置决定虽由日方单方面作出,计划倾倒核污水的地点也位于日本国内水域,但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并非仅局限于日本本国。

  我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由于洋流、量级、洄游鱼类等因素,日本核污水排海将不可避免造成跨境影响。考虑到全球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以及人类活动之间的关联性,核污水排海应属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危害的事件,事关全球生态环境安全和各国人民生命健康。

  大海不是废水处理厂,也不是垃圾池。它是地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类生产生活提供了大量资源。因此,对福岛核污水的排海处置不应由日本一国来决定,而需要利益攸关国家共同进行协商。

  国际法律:相关条约规定,国际协商是义务

  “日本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核污水处置方式决定的作出属于其主权内事项。然而,主权国家并非可以为所欲为,必须要符合国际法的规范与要求。”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特聘教授、国际海洋法法庭原法官高之国告诉记者,日本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国,需履行《公约》项下的具体义务。

  《公约》第十二部分对主权国家涉及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提出各国应在全球性的基础上或在区域性的基础上,直接或通过主管国际组织进行合作,其中较多条款对国际合作相关事项进行了具体要求。

  根据《公约》要求,日本对于福岛核污水的相关处置,需对海洋环境可能的影响作出评价,并将评价报告发表或向主管国际组织提交,这一组织应该将上述报告提供给所有国家。此外,日本应与周边国家或者将受其影响的国家、国际组织共同制定应急计划,分享交换必要的情报、资料。

  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副院长、法学教授龚向前认为,除去《公约》,其他实在法也对类似情形下主权国家进行国际协商的义务进行了规定。

  例如根据《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第六条规定,日本有义务迅速响应受影响国家关于进一步协商的请求。而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一般安全要求第三部分》第3.124条的规定,在可能造成跨界的公众照射时,成员国必须确保辐射影响评价包括境外的相关地区,必须尽可能制定控制排放的要求,而且必须适时与受影响国家进行交流和磋商。

  实际作用:避免暗箱操作,国际协商保效果

  相关国家政府对于日本核污水排海事件的主张,是基于以国际协商促进全球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出发点。事实上,国际协商的确可以推进福岛核污水事件的有效解决,切实保护国际生态环境。

  首先,国际协商将极大推动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龚向前认为,现代国际法上国家知情权逐步获得了认可,即当事国有权了解相关的信息,并要求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履行透明度义务。日本核污水排海决定作出前后相关信息不透明的表现,将极大地损害核能发展的公众信任基础,造成公众对海洋食品安全的焦虑。应通过国际协商,由日本政府提供相关信息,征询邻国的意见,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避免可能的生态环境风险。

  其次,国际协商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方面也尤为关键。高之国表示,日本核污水排海涉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等众多领域,单一国家或组织并不能对核污水处置行为带来的后果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从整个事件来看,仅由日本单方面判断其排放决定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远远不够,国际协商能够更好地对处置方式带来的后果进行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估,使得核污水处置问题得到妥当解决。”龚向前介绍道。

  高之国强调,此次事件以国际协商的方式开展合作,可以维护各国国家利益,推动国际海洋治理,助推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中国也应积极应对日本核污水排海事件,为事件的解决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我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近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国际原子能机构正推进就日本拟将日本福岛核事故核污水排海事成立技术工作组,目前已向中方确认将邀请中国专家加入工作组,中方将全力支持机构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