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大资源环境类税种立法全部完成 让发展更“绿”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0-09-08 13:34:20 浏览()次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正式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成果从此上升为法律。至此,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五大资源环境类税种已全部完成立法。

  资源税将如何推动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绿色发展?新税法对企业、对个人有哪些影响?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企业和专家学者。

  为绿水青山拉起“保护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资源税法的实施,在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基础上,增强了资源税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功能,为绿水青山拉起了一张牢固的“保护网”。

  此次资源税立法的一大亮点是规范细化了税目,从法律上确立了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的资源税征税方式,所列164个税目覆盖了目前已发现的所有矿种和盐,其中的158个实行从价计征。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刘宜解释说,从价计征制度弥补了之前从量定额机制下资源税负与矿价不挂钩的不足。“从价计征机制下,资源税负随着矿价的升降而自动增减,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资源大省如何用好税收手段呵护自然资源?

  河南将已探明储量并颁发采矿许可的75个矿种纳入征税范围,覆盖了全省开发的所有资源品目,并统筹考虑资源品位、开采条件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山西为鼓励企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的,依据地质勘查报告和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减征30%资源税;对纳税人开采尾矿的,则免征资源税。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蒋亚娟表示,首次将开发资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为确定资源税税率的重要因素,有利于发挥资源税保护环境的积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资源税法拓展了征税范围,将征税范围表述为“开发应税资源”,区别于原来的“开采矿产品和生产盐”,实际上将水资源等纳入在内,有望在未来发挥调节水资源合理利用的作用。“资源税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提供了法律依据,预留了改革的空间。”刘宜说。

  驱动企业“渣里淘金”

  资源税的纳税人,主要是各类资源开采企业。资源税法的实施对相关市场主体有何影响?

  “我们既产铁矿石,也产铁精粉,之前铁矿石的销售额要通过换算比来计算,不但计算复杂,也不好理解。资源税法实施后则直接对铁矿石企业明确了原矿和选矿两个税率,这样计算和申报起来就便利多了。”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办税便利是资源税纳税人的共同感受:保留按月申报纳税,增加按季申报纳税;申报期限统一改为15日内;按原矿、选矿分别设定税率……资源税法统一了税制要素,简化了纳税申报,规范了优惠政策,为企业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