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点火者”,也得服务“有秸人”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5-05-29 12:16:59 浏览()次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与汝阳县因焚烧秸秆拉高洛阳市总点火数量,被洛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扣减洛龙区财力40万元、扣减汝阳县财力30万元。每年麦收和秋收前后,总有部分农村地区因农作物收割后秸秆处理不当而“烟雾弥漫”。焚烧秸秆的现象屡禁不止,不仅严重污染空气、危害生态环境,还可能引发火灾、危及公共安全。

秸秆焚烧实质上是一个政策、资源与观念交织的治理难题。部分农户缺乏粉碎还田设备,清运或处理秸秆既费时又费钱,出于省事心理,焚烧成为“最省力”的解决方式。加之部分农民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对焚烧秸秆的环境危害缺乏科学认识,误以为“自家田地焚烧无碍他人”。乡镇政府人手紧张、取证难,加上农村人情社会影响,往往难以严格执法。在部分地区,秸秆资源化利用体系尚未建立,农户即使有环保意愿,也不知该如何处理秸秆。

治理秸秆焚烧问题,不仅要“堵”,更要“疏”。靠“堵”,压得住一时;靠“疏”才能治得久远。惩治“点火者”,也得服务“有秸人”。

一方面,要堵得精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实时监测焚烧行为;对多次违法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推动刑事责任落地,从“轻罚不怕”转变为“违法必惩”。要让“藏在角落的一把火”无处遁形,让“罚到痛处”“惩得服气”成为常态。

另一方面,要疏得到位。关键是把“秸秆”变废为宝化为资源,而不是成为包袱。好的案例并不缺——

在四川广元,瑞星仁和家庭农场以每吨200元的价格回收秸秆,将玉米秸秆加工成肉牛的“营养美食”,农户卖出田间废料,饲养端也节省成本,实现“双赢”;在安徽吴山镇,镇里引入企业为农户提供免费清运秸秆服务,秸秆由专业清运公司直供给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农户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就能轻松完成秸秆处理;在四川洪雅县,政府推动生物质发电企业与各村社合作,让秸秆从田间“废弃物”摇身变为“绿色能源原料”。

这些成功案例背后,其实是一套“组合拳”:政策激励、企业引入、服务配套、体系建设,样样都不能缺。只有真正建起“有人收、能用上、有钱赚”的产业链,农户才有意愿,企业才有动力,治理秸秆才有抓手。持续提升农民法律素养与环保意识也很重要,可通过村广播、宣传栏、田间课堂等多种形式加强禁烧秸秆宣传。

秸秆焚烧,并非新事。但年年喊“禁”,年年有“烟”,说明问题远不止“谁放火”这么简单。管得住一把火,还要收拾好一地秸。否则禁令再严,也难以斩草除根。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