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计划这样做!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5-06 14:02:30 浏览()次

黑龙江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日前联合出台《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已完成治理、实现水体不黑不臭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今年6月底前,县级城市政府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到2025年底,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 90%。

《方案》要求,按照“一水体一策”,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河内外、城市和农村关系,重点抓好生活、工业、农业等源头污染管控,尊重治污规律,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全流域、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地方实施、多方参与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机制。以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协调好跨区域、各部门权责关系,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确保治理成效。强化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及主要污染源溯源分析,抓住薄弱环节和主要矛盾,分清轻重缓急,实施差异化精准治污,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问题。建立健全多级联动的群众监督举报机制。对黑臭现象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治理清单,继续督促治理。

《方案》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政府要排查城市建成区内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黑臭水体清单并公示,限期治理。全面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到2025 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对直接影响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城乡结合部、黑臭水体上游乡镇等区域全面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改善城市水体来水水质。严格做好“农家乐”、种植采摘园、垂钓园等范围内的生活及农产品生产的污水及垃圾治理。

同时,强化城市建成区内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特别是城市黑臭黑臭水体沿岸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等单位的管理,严控违法排放、通过雨水管网直排入河。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不达标排放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单位和工业集聚区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