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猎不是让野猪灭绝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1-06 19:15:14 浏览()次

  ▲王振飞 (农健、梁淑怡/图)

  2021年,人猪矛盾爆发。江西上饶市的捕猎队队长王振飞猎捕了一百多头野猪,每一头野猪都登记在册,以防盗猎。捕猎过程中,王振飞也折了20条猎狗,仅靠财政补贴,依然有些囊中羞涩。或被除去“三有动物”之名的野猪,今后如何加以科学、持续地调控种群,面临着很多艰难的选择。

  2021年下半年,王振飞忙飞了。

  他是江西上饶市目前唯一一家持枪捕猎队队长,捕猎队队员大多是农民,接到举报,就上山打野猪。7-10月,这个11人的捕猎队有时一天能接到上百个举报电话。有次队员在路上开车,被焦急的农民拦下,“我家闹野猪,麻烦去看看吧!”

  野猪虽然也是猪,却“霸气”得多,长着獠牙、性情凶猛,民间素有“一猪二熊三老虎”之说。同时,野猪又有着极强的繁殖能力和适应能力,从青藏高原到东北的松嫩平原都有其踪影。所以不仅上饶,人猪冲突已席卷全国。

  野猪要不要管?2021年,泛滥的野猪让监管部门作出了抉择:对待野猪,从保护优先到敢于“亮剑”。国家林草局已陆续在14省开展野猪致害防控试点,探索野猪的“种群调控”,通俗而言就是有限额地捕猎。12月10日公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里,野猪更是被除去“三有动物”之名。

  若真被除名,失去“护身符”的野猪应该按照什么法律进行保护,如何不陷入曾被疯狂盗猎的覆辙,是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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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野猪是个技术活  

  王振飞最近多了一项新任务:给各试点地区新成立的猎捕队当老师。“打野猪是个技术活,需要规范化。”

  作为退伍军人,王振飞对枪并不陌生,但他发现捕猎野猪和在军营里打靶完全不是一回事。第一道关就是找到野猪。老猎手告诉他,夏天野猪喜欢待在有水源的山沟里乘凉,冬天野猪会在朝阳面的山包上搭窝。这只是一般规律,每次进山打猎还需要请当地村里的向导寻找野猪足迹,捕猎队则派出一名枪手和一名牵狗人员。“人多了容易吓走野猪,也不安全。”

  大致掌握野猪行踪后,捕猎也要注意时机,白天还是晚上,甚至季节也要考虑。

  有的地方选择夜间捕猎,枪支上配有热成像仪,能在漆黑的夜晚发现野猪。这种方式不需要猎狗配合,却可能更加危险。“当人蹲下来时,热成像仪就不好判断到底是野猪还是人,容易误伤。”王振飞因而要求捕猎队必须在白天狩猎,一方面为了安全,另一方面方便监管。“夜间捕猎,你以打野猪的名义打别的国家保护动物,也神不知鬼不觉的。”

  在2021年春天猎杀了8头野猪后,王振飞暂停了猎捕活动,一直等到了7月。“当时发现野猪正在产崽,就没有打了。我们的目的并不是要灭绝这片区域的野猪,而是减少它们的数量,降低对农民的危害。”

  捕猎时,猎狗不可或缺。每次进山,牵狗人员要带上七八只猎狗。优秀的猎狗看到野猪足迹会很兴奋,主动追踪。找到野猪后,猎狗迅速包围上去,枪手则上前将其击毙。为了减少对人员和猎狗的误伤,枪手一般要走到距野猪一两米的地方开枪。

  “有的地方因为办不下持枪证,最后要用刀砍死野猪,距离野猪更近,也就更危险。”王振飞说。他的培训还未开始授课,因为学员们绝大部分还没拿到枪。他自己的捕猎队于2007年成立,到2018年才批下持枪证。

  遇到攻击力强的大公野猪时,捕猎队员会更加谨慎。这时如果猎狗胆小退缩,被野猪闯出包围圈,野猪可能对枪手带来致命威胁。

  王振飞觉得,枪猎已经是捕杀野猪效率最高也最安全的方式,饶是如此,枪手误伤猎狗、野猪伤人伤狗等风险仍然存在。有一回打猎,枪手射出的子弹穿透野猪后又打死了一只猎狗。“所以我告诉队员们,尽量瞄准野猪身上比较厚实的地方。”

  2021年,王振飞的捕猎队捕了一百多头野猪,却折了20条猎狗,他不由得有些伤感。

  捕猎结束后,捕猎队还要把时间、地点以及猎物照片发到捕猎队微信群,记录台账。这是为了防止盗猎,捕猎队有专门的猎装,每次捕猎行动只有枪手和牵狗人员可以穿戴,“为了防止村里的向导穿上我们的衣服去打猎,影响我们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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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被“三有”除名,

  野猪还能算“野生动物”吗?

  在上饶,野猪一年四季都可能找人类的麻烦。冬末春初,它们来竹林啃食新鲜的春笋。盛夏,早稻开始灌浆,稻秆有丝丝甜味,最合野猪的口味。它们成群结队下山,不仅吃水稻,还在稻田里打滚,往往能令大片稻田绝收。对这种体重动辄300斤的野兽,农民又恨又怕。

  但野猪作为生物链的一环,有其独特的生态价值。野猪本身是大型食肉动物如豺狼虎豹的食物。它们用猪嘴拱地寻找植物块茎时,无意间增加了土壤透气性,同时破坏掉一些灌木,防止森林里的林下植物生长过密。王振飞也清楚,在多山的上饶,农民在山间开垦出的田地,有许多是野猪原来的栖息地,所以人猪冲突愈演愈烈也不全是野猪的“责任”。

  一些环保人士担心,野猪如果被剔除出“三有动物名录”,可能会面临大规模的捕杀。国家林草局防控野猪危害专家组成员邱英杰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捕猎野猪需要枪支、猎狗、专业的笼子、围栏等专业手段和工具,而这些工具受到严格管控。所以即便野猪不再受“三有动物名录”保护,捕猎野猪也仍旧依靠专业捕猎队,不会出现普通人大规模猎杀野猪的情况。

  “值得思考的是,如果野猪不是‘三有动物’了,那它是否还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野生动物’?”邱英杰强调。野保法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三有动物”。如果野猪未来不受到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其法律地位可能就和老鼠、麻雀、蚊子等动物一致。但野猪的体型大,在生物链中比上述动物的生态位更高,可能还需要进行一定区分。

  此外,野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火攻、猎套等方式捕猎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但如果野猪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野生动物”,这些方式能否用在捕猎野猪上,也悬而未解。

  而捕猎作为调控种群的主要方式,也面临着选择,王振飞希望能向社会放开一些。“有些打猎爱好者会到国外的狩猎场打猎,如果能划出固定区域允许这些人接受训练,跟随专业捕猎人员进山打野猪,可以给捕猎队和农民增加些收入。”

  王振飞正面临收入上的困境。过去,猎杀的野猪肉可在市场上出售,一头100斤的野猪能卖近4000元,可以补贴捕猎队的开支。但“禁野令”之后,禁食野生动物,这一收入渠道中断,他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因为“租不起了”。

  目前,有的地方政府按猎获野猪的数量,有的则按重量支付一定资金给猎捕队。但有野猪的地方大都是山区,地方财政比较紧张。

  新的一年,王振飞希望能建立一个捕猎培训基地,不只培训各地组建的捕猎队,还有感兴趣的社会人士。“我一直想,要让捕猎野猪变得可持续,减少对财政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