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曝光了典型案例,陕西省榆林市再一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众所周知,我国是典型的“富煤、贫油、少气”国家。而榆林矿产资源富集,潜在价值超过46万亿元人民币,特别是煤、气、油、盐资源富集一地,组合配置好,实属罕见。所以,2019年榆林的GDP突破4000亿元,在我国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一也不足为奇。
然而,高GDP不代表高质量发展。尤其是作为一个资源型城市,当粗放发展的“老路”不好走的时候,如何解放思想“开新路”,推动当地实现从“黑色革命”到“绿色发展”的转型,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课题,但榆林交出的答卷似乎不尽如人意。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陕西发现,榆林市一些地方淘汰兰炭落后产能不力,违规建设问题多发,生产方式粗放,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突出。
兰炭的“前世今生”
兰炭是什么?兰炭又称半焦、焦粉,是榆林煤炭行业中的重要一环。侏罗纪煤田是榆林的主力煤田。兰炭就是一种利用侏罗纪精煤低温干馏生产的碳素材料,主要用于化工、冶炼等行业。可以说,兰炭行业的诞生和发展极具地方特色。
兰炭行业在榆林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榆林市府谷县原县委书记李新功说:“府谷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富集型城市,是榆林市的经济大县。作为一个产煤大县,过去我们缺乏发展创新理念,因此经营模式非常粗放,就是采煤、卖煤,不做任何加工,后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开始逐步走上了一条煤炭粗加工之路,而兰炭产业就此诞生。”
但当时受技术条件的限制,人们采用的是一种完全靠人工操作控制的土法炼焦,即原煤就地燃烧,然后用水浇灭,制成兰炭。
“这种土法炼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时煤炭滞销的局面,但是由于工艺简单、完全靠人工判断控制火候,导致生产出来的焦粉质量并不稳定,而且附属产品煤气和煤焦油随意排放,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李新功说。
一位煤化有限公司的老板回忆起20多年前从外地来到榆林从事兰炭生产时的情景,依然印象深刻:“刚来的时候这里还没有建起炭化炉,我们就推开一块地,把煤放成一溜儿,拢上火,用土法炼。”“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就是对当时场景的形象描述。那时的榆林也被人们称为“黑三角”。
此后,榆林兰炭行业逐渐从“土法炼焦”走向“机制兰炭”,产能也迅速扩张。但由于缺少规划,这个行业存在规模较小、工艺落后、布局分散的“先天不足”。当地人形容其为“草根产业”。
行业发展之“痛”
谈到兰炭行业发展之“痛”,督察人员告诉记者:“首先是资源浪费之痛。每生产1吨兰炭需要消耗1.6吨原煤,比先进水平多0.3吨煤。如果所有兰炭企业达到先进水平,全市每年就会节省约1000万吨煤。此外,每生产1吨兰炭会产生500立方米至900立方米荒煤气。榆林市兰炭行业每年产生约270亿立方米的荒煤气,其中有22%的氢气和价值可观的化产组分,但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建设荒煤气净化工段和氢气解析装置,全部荒煤气只是作为燃料烧掉,既不经济,也不环保。”
其次是污染之痛。“兰炭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酚氨废水,其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超过3万毫克/升和3000毫克/升,污染物含量高。仅榆林神木市兰炭企业的酚氨废水年产生量就高达300万吨,全市处理能力严重不足。部分酚氨废水被用于熄焦,水污染物汽化后进入大气环境。同时,兰炭企业还是榆林市的VOCs排放大户。榆林市兰炭行业VOCs排放量约占全市VOCs排放总量的22%,是当地大气臭氧浓度升高的主要诱因。”督察人员称。
可见,兰炭生产能耗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是典型的“两高”行业。梳理“十四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可以发现,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信号在持续释放。
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积极发展。
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新形势下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
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提出明确的管理要求。
8月,发展改革委印发《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指出各地要“对上半年严峻的节能形势保持高度警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能耗双控目标特别是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
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指出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同样是10月,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放在“主要任务”之首。
这足以说明,对于带有“两高”属性的兰炭行业而言,升级改造、转型发展成为必然选择。
榆林答卷能打多少分?
扣分项一:淘汰落后产能不力,相关要求迟到9年。根源何在?
督察指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单炉产能7.5万吨以下的兰炭生产装置应于2012年底前淘汰。榆林市直至2019年才提出淘汰要求,2021年才开展实质性工作,比国家要求时限推迟9年。
不仅如此,榆林市淘汰落后兰炭产能还打折扣、搞变通。“部分企业把应予淘汰的小炭化炉‘包装’成看似产能‘合格’的炭化炉,想要以此蒙混过关,逃避关停淘汰。”
扣分项二:对违规生产的企业“开绿灯”一路放行。执政者的权力岂是这样用的?
榆林市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方面有较强冲动,相关部门对未批先建等行为不能及时“踩刹车”。如神木市是榆林兰炭产能比较集中的地区。督察发现,神木市没有严格落实节能审查要求,2020年以来共有18个兰炭技改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即违法开工建设。2021年4月以后,当地有关部门对其中10个项目进行备案,未及时叫停违法开工建设行为。神木市备案的27个兰炭项目中,有21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条件。
扣分项三:80%的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应建未建”。谁之过?
榆林市兰炭行业升级改造方案要求,2020年底全市所有兰炭企业必须建成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兰炭集聚区建成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但督察发现,不仅兰炭集聚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没有建成,纳入升级改造方案的82家兰炭企业中,超过80%没有建成废水处理设施,大量酚氨废水被违规处置。
“你看,督察进驻时,这个园区的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仅完成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指着无人机拍摄的画面,督察组成员告诉记者,神木市兰炭产业特色园区柠条塔片区由于废水集中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园区内11家兰炭企业将多达数万吨未经处理的酚氨废水临时贮存在厂内,部分酚氨废水甚至被违规用于熄焦,造成污染物大量逸散,环境风险突出。仅2020年-2021年,这个园区的企业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地方有关部门行政处罚达20次。
督察组人员告诉记者:“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个别地方和一些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榆林时的讲话精神学习领会还不到位,推动兰炭行业转型升级的紧迫性、主动性还不够强,改革攻坚、自我革命、破解难题的勇气不足。”
告别“野蛮生长”,“转舵”迫在眉睫
在深入当地了解情况的过程中,榆林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一些话让记者难忘。
“我们对兰炭这个行业感情很深,就像是自己的孩子。”言外之意是,当地的发展离不开这个行业的支撑,当地很多人的生活甚至记忆也和这个行业交织在一起。
对于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行业有这样的情感,可以理解。但正因为是“自己的孩子”,让其走高质量发展的心情不应该更迫切吗?
此外,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地一些兰炭企业主对督察组的到来感到非常紧张,认为这对他们来说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其中的原因不难理解,但却暗含着一种深深的误解,认为督察组的“杀伐决断”决定着这个行业的命运。
但事实是,督察组并不是来“找茬”的,而是来帮助兰炭行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更好地发展下去的。
督察组人员语重心长地告诉记者:“兰炭是榆林传统煤化工产业发展的第一步,也是目前榆林煤化工的主体形式。这个行业的存在对当地来说有着重要意义。但是由于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低,大家都是‘小萝卜头’,不能做大做强,导致出现了一种‘大家都想活,但都吃不饱、活不好’的局面。如果不能甩掉包袱,下决心进行产能整合,那整个行业最终可能没有出路。”一位“老督察”反复提醒记者,对榆林兰炭行业要“辩证”地看。
但可惜的是,榆林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兰炭企业主似乎还没有清醒认识到这个行业在“野蛮生长”过程中留下的沉疴积弊,没有意识到“转舵”已是迫在眉睫,没有意识到真正关乎生死的不是督察组是否对相关问题“亮剑”,而是整个行业是否能够按照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立足实情、控制总量、兜住底线,通过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相关人士应该感到紧张的是榆林的现实:一边对淘汰落后产能消极应对,另一边对盲目上马兰炭项目“热情不减”。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整个行业不断地在原地低水平重复,不能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规模。”记者从一名督察组成员的话语中感受到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无奈和期待。“如果将分散的产能整合起来,既符合产业政策,也有助于企业做强做大。”
据悉,2020年,榆林兰炭产能已经超过7400万吨,但实际产量只有3500万吨。产能过剩的问题赤裸裸地摆在眼前。“在这种情况下,唯有狠下心来,甩掉落后产能的包袱,解决小企业‘遍地开花’的问题,才能推动兰炭行业‘腾笼换鸟’,踏上高质量发展之路。”督察组成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