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办党支部党建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督察办党支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会召开后,迅即通过党建微信群多次转发有关会议公告,有关评论、社论,号召大家先行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公开后,组织各党小组深入学习领会新理念、新阶段、新格局等内容。11月9日,组织召开全体大会,全面传达学习全会精神,从树立大局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勇于担当作为等3个方面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并开展了专题研讨,班子成员及各处负责同志结合督察工作实际谈了认识体会和工作打算。各党小组也开展了专题学习讨论,切实提高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决心和动力。
二是坚决落实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有关要求。
深入自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并对标对表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
立行立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从思想认识不到位、抓细节不够、要求不够严格、对督察组协调提醒不够等4个方面检视问题,每名党员干部都进行表态发言。同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提醒监督,杜绝餐饮浪费。
加强协调。协调各督察组临时党支部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干部都深入检视,立行立改。在督察进驻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把改进工作作风、为基层减负贯穿督察全过程。
三是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等有关工作。
督察办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两上两下”要求,针对牵头任务,深入研究、反复讨论,确保整改措施能“落地”,能“见效”。目前,督察办牵头负责的3项整改任务中,第83项、87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纳入日常工作统筹推进。第15项整改任务有关文件已按时修改,正在履行发文程序。
同时,积极开展财经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经自查,督察办不涉及对外委托业务、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相关工作。2017年以来,督察办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活动共计29人(次),均履行审批或报告程序。但自查也发现,个别干部存在填写讲课审批表不及时等问题,目前正在改进完善内部管理程序。
四是积极探索实施“四步法、三清单”工作机制。
督察办积极探索“四步法、三清单”机制,共深入检视出39项问题,提出72项整改措施。其中,36项措施已完成,26项措施长期坚持并已取得一定效果,剩余10项预计2020年底能够完成。在具体工作中,督察办采取“两套”做法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合、相促进。
一方面,办内推动。围绕减轻基层负担、改进督察方法、破解“一刀切”和问责泛化等问题,每月组织支部讨论和党小组交流,检视问题并推动整改。针对交流研讨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督察办先后研究制定修订部门督察进驻规范、督察工作流程、督察整改方案沟通和审核规范、督察准备工作要求、下沉督察作风纪律要求、长江警示片拍摄制作纪律规定等50余个制度模板,切实简化流程、规范行为,减轻基层负担。
另一方面,组内倒逼。每一轮督察进驻,督察办均协调各督察组加强临时党支部建设,进驻结束后还组织各督察局座谈,听取意见。根据意见建议,督察办积极改进工作、完善制度。建立资料调阅审核机制,大幅减少资料调阅数量;建立边督边改回访机制,当面听取群众意见;细化节约节俭意识,严格控制工作间、会议室使用量;改进下沉工作安排,不断减轻基层负担等,均取得较好效果。
此外,督察办扎实推进“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要做出新贡献”、干部职工因公(私)外出请示报告情况专项检查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党支部纪检委员温英民:
督察办党支部党建廉政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督察办始终坚持以制度促党建、以制度护廉政,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党的建设重点工作、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针对长江警示片现场调查拍摄中,以“小分队”调查为主且人员组成较为复杂所带来的廉政风险,督察办研究制定了长江警示片拍摄制作纪律规定,强化人员管理,严明纪律要求。针对曾出现的个别地方同志以“汇报工作”为名,到督察办说情打招呼的现象,修订督察办工作接待纪律规定,进一步细化工作接待各环节纪律要求,明确对前来说情打招呼或打探督察工作内部消息等情形不予接待,确保风清气正。
二是配合推进各项党建重点工作。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按照生态环境部机关党委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廉政专题学习、专题党课、“家风故事会”以及廉政形势分析会,不断强化纪律建设。同时,结合“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要做出新贡献”主题活动,组织专题集中学习研讨,督察办领导、各党小组代表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谈认识、谈体会、谈作法,展现了督察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
扎实推进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整改。对照“灯下黑”问题典型方面和具体体现,深入检视剖析,共自查出12个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19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此外,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的57项整改措施中,30项已在2019年完成;10项需在2020年完成,目前已全部完成;17项长期坚持,已在工作中强化了落实。
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因公(私)外出请示报告情况专项检查。经自查,2019年度在督察办工作过的党员干部共有离京外出500余人(次),绝大多数按照要求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其中,司局级领导离京外出全部按要求执行了外出请示报告制度。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同志虽然口头报告或经处室负责人、分管办领导同意,但未按要求书面请假,督察办如实上报了有关情况,并进一步修订相关制度机制,确保外出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
三是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提醒。除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前开展廉政提醒外,例行督察以及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出发前,督察办领导均会与带队同志及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廉政纪律。结合《国家监察》专题纪录片、驻部纪检监察组通报违纪典型案例、督察进驻廉政纪律要求等,组织3次廉政形势分析会,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纪律规矩意识。10月26日,组织专门会议对新招录人员和新到挂职干部开展集体谈话,围绕政治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加强提醒。
加强督察进驻期间廉政情况监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除临时党支部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和提醒外,作为纪检委员,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强落实监督责任。一方面,加强与派员单位沟通协调。在第二轮第二批督察进驻当天,建立各派员单位纪检书记(委员)联系微信群,及时转发有关督察纪律文件。考虑到下沉督察中督察人员与被督察对象接触较多,以及进驻结束前督察人员可能出现松懈等情况,在下沉督察出发前、督察结束前等重要时间节点,协调各派员单位纪检书记(委员)做好对本单位人员廉政提醒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对督察办人员提醒督促,建立督察办人员廉政提醒群,定期调度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