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0-11-09 22:55:56 浏览()次

  “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十四五”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建设一个现代化中国,是党带领全国人民一直努力奋斗的目标,但是,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在建设现代化过程中,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是让我们的国家富强又美丽,让我们的生活富足又惬意。

  在经济发展领域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国也积累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与生态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不仅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而且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和制约。解决这一矛盾,从根本上说,必须依靠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依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首先要树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观念。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命共同体决定了和谐共生则存,冲突对立则亡。对大自然肆意妄为最终也会伤及人类自身,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增值自然资本,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和后劲。只有走绿色发展道路,促进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相互转化,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关键是要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问题,建立在过度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基础上的增长是不可持续的。要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必须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基本路径。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的统筹协调机制,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一场深刻革命,需要以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健全的机制来产生动力、提供保障;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树立“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顶层设计,凝聚强大力量,解决各种矛盾和困难,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个系统工程,生态文化体系是基础,生态经济体系是关键,目标责任体系是抓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保障,生态安全体系是底线。五大体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体系,缺一不可。我们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

  “任重而道远者,不择地而息。”我们要发扬只争朝夕的奋斗精神,坚定意志、持之以恒,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人民群众共享美丽中国建设的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