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秦东水乡”,陕西省渭南市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这个宣称为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出的项目,计划总投资715.9亿元。然而,打着“生态建设”的旗号,却带来了破坏生态的后果,严重背离生态文明建设的初衷。
在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过程中,“秦东水乡”涉及的合阳县圣母湖项目被作为典型案例通报。早在2016年4月,这一项目在未取得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也未征得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导致保护区近3000亩湿地遭受破坏。在2017年项目被责令停止建设后,渭南市及合阳县仍寄希望于补办手续使之合法化。
为什么一个名义上的生态建设项目,却对自然生态造成严重破坏?规划建设之初,为什么没有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评估?为什么手续不齐全,项目也能开工建设?对于督察整改提出的要求,当地为什么不能及时落实到位?一连串的问题值得追问。违法问题需要整改,但如果不彻底转变发展思路,就难以找到出路。
4月20日,陕西省住建厅、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止脱离实际造景造湖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秦东水乡”和脱离实际造景造湖问题教训,严禁打着建设“生态文明”的旗号盲目圈水占水造绿,移植大树高价造绿,挖湖堆山造景,破坏自然生态本底;严禁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
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当下,不少地方提出要建设生态城市,但一些地方却曲解了概念,出现了不少违背自然规律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伪生态”建设,比如造景造湖、大树进城、喷泉广场、硬化水底等。这些做法短时间内确实提升了视觉效果,但长期来看,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影响。
类似的问题不止在一个地方出现,也屡次被媒体曝光,但还是层出不穷,效仿者甚多。说到底,是因为不少地方把这些当成了政绩工程,建成后地方领导感觉“有面子”。可是,一旦生态建设变成形象工程,很多东西也就随之变了味儿。
在缺水的地方建人工湖,通常需要做严密的防渗处理,由此会带来一系列的水文和生态问题。经过防渗处理的人工湖水流动困难,水质容易发生富营养化。穿城而过的河流搭配夜景灯光,一派流光溢彩的景象,但个别地方河水水量不够,就采用橡胶坝截流蓄水。虽然中心城区有了美景,但却造成了下游的水量锐减,甚至只剩下涓涓细流。斥巨资运来大树古树,希望提升城市绿化水平,结果可能因水土不服而无法成活,造成了巨大的资金浪费。在城市建设中简单照搬照抄,盲目引进外来物种,可能会带来外来物种入侵问题,扰乱当地的自然生态系统。
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需要统筹考虑。城市建设应以自然为美,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不同的地方,本就应该有不同的风景。长河落日、浪漫花海引人入胜,稻田、麦浪、芦苇荡同样令人神往。因地制宜,因势制宜,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近年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很多地方的经济建设开始打“生态牌”。但是,自然生态之美才是最重要的美,人类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只能在不违背自然规律、不超越生态承载力的前提下进行。而不顾自身条件打造人工绿水青山、大规模劈山填海、挖空心思造景等,本身就是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不合理的改造既违背了生态文明建设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初衷,也是不可持续的。类似的“伪生态”建设该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