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米富华)“5000多亩荒废土地进入复垦,搁置十来年的老大难问题开始解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真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治利器!”近日,在陕西省定边县,公益诉讼成为当地人民群众热议的话题。
今年3月,定边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太中银铁路临时占用土地多年来无人监管、无人复垦。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的检察官当即沿太中银铁路调查勘察,发现铁路建设遗留下的大量土坑和水泥拌合站长期搁置,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该院决定依法立案调查。
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历时两个月,终于查清了太中银铁路临时借用土地的基本情况:2007年中国建筑总公司在修建太中银铁路过程中,临时占用定边县贺圈镇、石洞沟乡、盐场堡镇等8个乡镇,长城林场等2个国有林地共计115块土地,占地总面积达5445.24亩,其中耕地84块3927.61亩,林地19块996.97亩,荒地12块520.66亩。按照相关规定,以上被临时占用的土地应该由生产建设单位负责复垦,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但直到今年4月,该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
陕西省检察院和榆林市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加大土地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并充分发挥大要案件指挥协调机制,指导协调并参与案件查办。4月4日,榆林市检察院挂牌督办该案,及时跟踪案件办理进展情况。
4月6日,定边县检察院向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履行监管职责,推动上述土地复垦工作及时开展,确保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接到检察建议后,该局有关工作人员与办案检察官共同勘查现场,研讨治理方案措施,积极筹措土地复垦费1000余万元,正式着手推动太中银铁路临时借用土地复垦工作,并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该项工作。
今年8月,定边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批准《定边县太中银铁路大临用地土地复垦实施方案》,该项目涵盖土地规模5445.24亩,预算总投资2000万余元,由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财政、发改、科技等部门协调配合。这项群众期盼多年的工作目前已经进入招标前的准备阶段,预计2020年9月终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