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摇篮到坟墓”﹕监管需环环扣紧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9-03-08 15:27:44 浏览()次

 “长江堤坝内出现大小不一的土堆,颜色呈红色、黑色、白色,刺鼻的气味随风飘。”一条非法倾倒固废的举报线索,竟然牵出系列跨省非法转移固废的“黑色产业链”,数量总计近万吨的固废由省外运输并非法倾倒长江安徽段沿线的铜陵、芜湖、马鞍山、池州、宣城等地。

  近年来,长江固废垃圾异地倾倒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各界高度重视。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企业作为污染防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环保责任。”

  农工民主党中央经过实地调研后,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关于提升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和监管能力》的提案,建议对固体废物加强全过程跟踪监管。

  问题

  固废跨省转移职业化组织化

  目前,农工党中央发现,长江经济带固废跨省转移处置和监管仍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一是各区域固废处置能力仍不匹配。农工党中央在调研中发现,长江经济带固废处置仍存在区域供需不平衡、种类不匹配等问题,特定种类固废处理能力存在结构性缺口。新建固废处置项目选址往往遭遇“邻避效应”,处置缺口短时间内无法填补。以上海为例,全市仅有12家有资质的固废垃圾处理企业,处理能力捉襟见肘,市场供需矛盾突出。

  二是固废跨省转移审批仍待优化。固废跨省转移审批流程多,耗时长,涉及移出地和移入地多个层级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征求外省意见目前仍采用纸质公函往来,环保审批许可权下放设区市的面临公函不被外省认可情况,部分审批事项在等待接收地来函过程中就超出了转移有效期。新业态不断涌现,部分废物归类还不清晰,跨省转移审批存有争议,审批效率较低。

  三是固废跨省处置仍存在黑色产业链。长江经济带大中城市仍有危废游离于监管之外,存在跨省违法处置“黑色产业链”。固废污染环境违法成本低,部分产废单位擅自将固废委托给无处置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以邻为壑“偷梁换柱”(废物种类)、“化整为零”(超量转移)、“声东击西”(改变路线)式非法处置。一些非法倾倒团伙在废物运输、接收、倾倒等环节分工明确,货主、运货人、接货人基本不见面,仅通过微信、QQ等联系,呈现出手段隐蔽、性质恶劣、犯罪活动职业化、组织化等特征。

  四是跨区域协同监管合力仍待增强。工业固废成分复杂,跨区域非法处置隐蔽性强,大多有“带路党”引路,选择农村等偏远地界等进行非法倾倒或填埋。固废监管力量薄弱,省际交界地成了监管“盲区”,适应跨区域、跨流域的固废防治监管体系仍待完善。

  行动

  各地刮起固废异地处置监管“风暴”

  长江经济带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已摆在了突出位置。固废监管正在进入环境执法主战场。

  2018年,生态环境部启动了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即“清废行动2018”。自5月9日开始至6月底,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150个组,对长江经济带固废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

  2018年5月9日~5月13日,“清废行动2018”各督查组共摸排核实了2097个固体废物堆存点,发现1011个堆存点存在问题。

  各地也相继掀起了长江清废行动的风暴潮。有资料显示,2018年3月12日,江苏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共同下发行动方案,决定从3月21日起至年底,在沿江八市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江苏段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向长江水体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犯罪行为。

  2018年3月28日,重庆市海事局长寿海事处、长江航道部门、长航公安等部门在辖区水域联合开展了长江干线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整治工作。

  2018年4月4日,安徽省召开长江安徽段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推进会,连夜制订了《安徽省皖江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排查出池州市贵池区前江工业园19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被免职。

  同时,各地加强司法协作,共同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行为。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加大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案件办理力度,建议生态环境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0件4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22人,批捕83人,起诉111人。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就“10·12”跨省非法倾倒固废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李某等12名被告人被控涉嫌污染环境罪。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向21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危险废物源头生产企业——浙江宝勋精密螺丝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李某等12名被告人均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建议

  斩断跨区域倾倒固废利益链条

  防止固废跨区域非法倾倒,需要从前端治理层面就介入。农工党中央建议,加快统筹处置能力建设,健全跨省转移“合作共赢”机制。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固体废物处理目标,统筹编制固废处置设施项目规划,重点解决处置能力区域供需失衡和结构性短板问题。加快全国固废跨省转移网上平台建设,加快拓展跨区域转移审批功能,统筹推进跨区域转移网上审批,运用“互联网+审批”逐步实现固废跨省转移审批“网上跑”。各省、区、市摸清区域内产废底数,制定跨省废物转移种类、消纳处置能力台账及负面清单。探索危废跨省转移生态补偿,努力形成跨区域处置设施共享的合作共赢机制。

  同时,提升监管能力,斩断固废异地倾倒“黑色利益链”。配强基层固废管理和执法力量,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加强源头监管、过程监管,实现固废“从摇篮到坟墓”全过程跟踪监管。创新监管手段,推动固废处置资金流监管合法化,努力实现固废处置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合一。同时,建议国税、市场监管、银保监、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开展“资金流”监管方式调查,出台相关法规,防止产废和处置单位违法处置。

  此外,农工党中央还建议,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重点对象固废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和资金往来情况及台账进行抽样审计。加强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倾倒“带路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