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到他所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参加审议。审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四个一”进行了高度概括,阐明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地位以及重要意义,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标定航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提高到了治国理政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们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不断丰富和完善。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必须深入了解和全面把握这“四个一”。
“四个一”丰富和完善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既体现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把握,又确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还明确了党对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和要求。“四个一”是一个有机整体,有着严密的内在逻辑。“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框架,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引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全面贯彻的基本思路和实践方向,新发展理念则是价值指引,三大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战役。在这四个方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都是其中极其重要的内容。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必须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留下根基,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绿色发展理念是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的理论指南,必须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平衡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能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和时代使命。
“四个一”是全局性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努力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按照中央既定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满足改善环境民生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