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自然资源部通报48起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7-21 13:08:53 浏览()次

人民网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余璐)长江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助推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长江黄河流域18起土地违法案件和30起矿产违法案件。

18起土地违法案件,主要涉及企业或个人未办理用地手续非法占用、破坏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分别是: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王某某等人破坏耕地案、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杨某等人非法占地案、江西省余干县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河南省洛阳市某矿产品有限公司和栾川县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新安分公司非法占地案、四川省泸定县某砖厂非法占地案、贵州省石阡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云南省元江县周某某等人非法占地案等。

30起矿产违法案件,主要涉及企业或个人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越界采矿,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无证采矿,或以工程建设和恢复治理等名义采矿销售的违法行为,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越界采矿案、河南省巩义市某石料有限公司舟顺开采分公司越界采矿案、山西省夏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越界采矿案、江西省九江市某有限公司越界采矿案、湖南省常宁市某采石场越界采矿案、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郭某某无证采矿案、江苏省江阴市蒋某某无证采矿案、浙江省长兴县沈某等人无证采矿案、湖北省钟祥市李某某无证采矿案、陕西省旬阳市杨某某无证采矿案、青海省大通县韩某某等人无证采矿案、安徽省无为市任某某等人以工程为名违法采矿案等。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违法案件的查处,表明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有关要求,组织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坚决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为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