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又集中通报了被督察省份的典型案例,释放出了严格监督执法的信号,明确了较真碰硬的鲜明导向,也给被曝光的地方党委政府传导了很大的压力。在督察期间,集中曝光典型案例是聚焦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更重要的是立起了“一面镜子”,让各地都能够引以为戒,认真检视问题,及早解决问题。
从这些被曝光的典型案例来看,所涉及的领域基本上还是历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高度关注并多次曝光的问题。为什么类似的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没有以典型案例为镜鉴,重蹈覆辙。
以典型案例为镜鉴,首先要增强忧患意识。他人“亡羊”我“补牢”,看似简单,实则不易,体现出的是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忧患意识。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之所以成为顽疾久治不愈,并非无药可治,而是一些地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未真正落到实处。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而是抱着“督察一阵风、躲过就轻松”的心理。欠缺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责任感、紧迫感,这必然导致许多工作悬在半空而不能落地。
以典型案例为镜鉴,关键在于反躬自省。“照镜子”既需要勇气,也需要方法。古人讲“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这里的“思”与“内自省”,讲的就是方式方法。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多些换位思考,主动聚焦自身、自查自纠。从失察失责到整改不力,从把关不严到弄虚作假,公开曝光的一个个典型案例不仅可以帮助相关部门检视问题,也可以追根溯源,找到“病根”。如果秉持“他是他、我是我”的态度,缺乏自我审视,以看客的心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故事”打听和传播,明知自身存有诸多隐患,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讳疾忌医、得过且过,再深刻的典型案例也难以发挥警示作用。
以典型案例为镜鉴,根本在立行立改。“为者常成,行者常至”。面对被曝光的典型案例,如果只是“内自省”,而不付诸行动,其结果仍然等于零。当前,治污攻坚阶段面临不少“老大难”问题,典型案例所反映的问题在各地都还有不同程度表现。一定要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以“治未病”的理智和清醒,认认真真查隐患,把别人“亡羊”的教训,化作自己“补牢”的行动。查问题、定措施、堵漏洞、抓落实,变“事后补漏”为“事前预防”,敢于直面困难、较真碰硬,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早采取措施,固强补弱,防微杜渐,把类似的问题及早解决掉。只要自觉“扎紧篱笆补好牢”,就能有效避免重蹈覆辙,“亡羊”之祸便可大大减少。
镜鉴他者,方能超越自我。生态环境保护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污染防治攻坚战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各地只有对照被曝光的典型案例,破除“事不关己、看热闹”的心理,代入式地审视别人的教训与漏洞,举一反三,才能不断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