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网上办”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1-09-01 12:04:49 浏览()次
“取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纸质备案,全面实行网上备案,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近日,辽宁省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市取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纸质备案,全面实行网上备案。
政策试行以来,57家新备案企业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企业一致反映,省时省力。
记者了解到,取消纸质备案前,企业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需要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同时完成线下和线上备案,相当于两次程序两次备案。纸质文件备案,需要企业到所属区域生态环境分局递交备案要件材料,工作人员受理并履行审核、验收等程序后,再对企业出具备案手续,中间需要企业反复多次跑腿,时间长、程序多,增加了企业负担,增加了行政成本。取消纸质备案后,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在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经所属区域生态环境分局线上审核,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报告,备案即为完成。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纸质备案、实行网上备案,变线上线下“两遍事”为线上“一遍成”,是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一项有力举措。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实行网上备案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而是进一步厘清了管理界限责任,强化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地位,同时规范了政府管理职能,使工作人员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监管执法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