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采废弃矿山致东北虎栖息地环境受损,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4-07-02 11:19:28 浏览()次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一座废弃矿山遭盗采,严重影响东北虎豹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促行政部门履职。

6月28日,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在青海西宁召开。会上发布了一批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典型案例,引导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好服务保障国家公园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澎湃新闻从最高检了解到,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吉林省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园区内废弃矿山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案情介绍,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地处中国吉林、黑龙江两省并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接壤。吉林省珲春市作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的核心区,是著名的虎豹之乡。珲春市域内拥有重点国有林区面积34.9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6%。

位于珲春国有林区的荒山一号采石场曾用露天方式开采,停采后仍有居民在原址盗采石材,导致近1.2公顷国有林地被破坏,开采边坡处于不稳定状态,坡面风化严重,岩石裸露且细碎,极易发生崩塌地质灾害,且未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严重影响东北虎豹迁移扩散廊道连通和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

最高检介绍,2023年6月,吉林省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珲春林区检察院)在深入开展吉林省检察院部署的“守护虎啸山林”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中发现该案件线索。经初查,该废弃矿山未进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可能引发地质灾害,且对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虎豹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造成损害。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珲春林区检察院于同年6月7日立案。

立案后,珲春林区检察院邀请林区生态保护专家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对涉案现场开展实地调查、GPS定点测量,确认生态环境毁损面积;前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珲春分局、长白山森工集团珲春林业有限公司、珲春市自然资源局调取涉案采石场林地资源档案、采矿许可证等证据材料;查阅法律法规、三定方案,厘清行政机关的职能职责。

经调查后发现,该采石场于2007年2月12日登记成立,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年零二个月(自2006年12月至2008年2月),已于2021年7月12日注销登记,采矿权到期后一直处于废弃状态,且原采矿权人无法取得联系,土地复垦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直未有效开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损害状态。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二条、第四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珲春市自然资源局负有对涉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责,该采石场已废弃多年,其对被毁损的林地未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利用状态,未能治理恢复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

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珲春林区检察院于2023年7月6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与专家学者等与珲春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向珲春市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土地复垦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确保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收到检察建议后,珲春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开展涉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并向市政府争取到82.43万元治理资金。经治理,共清理浮石及危岩体2055立方米,平整平台场地7976立方米,栽植紫穗槐3万余株,播撒草籽2.6587公顷。经珲春林区检察院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现场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延伸恢复治理面积达2.9416公顷。

最高检表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内地貌类型复杂多样,生态环境优美,对园区内矿山的修复治理是维护虎豹栖息地安全的重点工作。检察机关针对废弃矿山的恢复与治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灵活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督促责任主体修复生态环境。推动行政机关通过核查图斑等方式发现案件线索,统筹开展生态修复,助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生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