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爆致11人遇难的新泰煤矿,曾因排放废水和涉嫌未批先建多次被处罚!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08-25 02:31:57 浏览()次

据陕西省延安市应急管理局消息,8月21日20时26分,延安市延川县新泰煤矿发生一起闪爆事故,已致11人遇难。

经核查下井90人,升井81人,9人被困井下。升井人员中有2名重伤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11名轻伤人员在医院救治,生命体征平稳。截至22日9时,井下被困9人全部找到,均无生命体征。

事发前3个月才完成整改验收

新泰煤矿成立于2008年5月6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高家屯乡贺家崖村,出资额为42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煤矿的技术改造、煤炭经营、煤炭销售。

新泰煤矿所处的延川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石油、煤炭、天然气、盐、砂等。石油储量2966万吨,煤炭储量3937万吨,天然气储量500亿立方米、岩盐储量1113亿吨,黄河砂储量4.3亿立方米。

2008年,永坪镇的银德煤矿、长庆煤矿资源整合扩大后更名为延川县新泰煤矿。矿区内开采的煤炭为稀有煤种,煤炭总储量4015.9万吨,可开采储存量2024万吨。

事发前的四个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依法对延川县新泰煤矿进行处罚107.3万元,并责令停产整顿。记者从行政处罚决定书《陕煤安监三罚(2023)29010号至29015号》看到,新泰煤矿存在21条违法事实,其中包括井下5#煤仓口未设可靠的防止人员、物料坠落的设施,矿井配备的风表、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等通风安全检测仪表配备数量不足,提供虚假冲尘、通风设施检查等记录等。

5月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发布消息称,延川县新泰煤矿完成了整改,经延川县应急管理局验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现场复核,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同意恢复生产。

多次因水污染问题被处罚

除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记者在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注意到,新泰煤矿在过去的几年曾多次被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处罚、责令整改。

如最近一次的是2022年除夕,新泰煤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22年1月31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接到举报,反映永坪镇贺家崖村河道水颜色发生异常,河水呈灰黑色。接到举报,经过调查发现公司新泰煤矿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新泰煤矿工人把厂大门口处一雨污收集池(长30米×宽10米×深2米)内的污水用水泵软管向外排水,排出的水混合厂外排洪渠内的散落煤尘,最终流入煤矿下方附近小河内,造成河道污染。排放水量约8立方米,造成河道约80米范围水流呈灰黑色。

2021年新泰煤矿另一起违法行为也同样指向水污染事件。

案件指出,延川县新泰煤矿2号矿生活区内的工人洗澡间内有12个可使用的洗澡喷头,地面水渍多,从地漏排出可进入生活区外的的排洪渠;厨房内地漏连接厨房墙外的一个白色塑料细管,正有厨房污水从白色细管排出,进入生活区外的排洪渠内,排洪渠内水量较大,有刺鼻异味;2号矿区矿井水经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一部分井下回用,一部分用于2号矿区生活使用,生活使用的这部分矿井水经过管线输送到储罐。生活区用来储存矿井水的储罐溢流,流到生活区后的排洪渠内;排洪渠排口处接有一节水泥管,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洗澡间的洗澡污水与矿井水储罐溢流的矿井水从排洪渠排出再经过排洪渠排口处接有的水泥管排进贺李家沟村河,最终混合河道河水从路面的过水涵洞流入2号矿区旁的淤地坝内。

2020年,也不例外。

2020年11月6日晚上,群众反映“延川县新泰煤矿二号矿开采,抽出的煤矿黑水排入养殖水库,水质污染严重”,2020年11月7日上午,经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发现二号矿排洪渠内当时正有灰黑色污水流入贺李家沟河道内,入河口处河道河水呈灰黑色,顺河道流入下游的一养鱼水库内,河道入水库处边沿有黑色污染物沉积,河道入水库处水体可见明显的灰色;经沿二号矿排洪渠向上排查发现,二号矿沟内靠后山根处建有一个土坝,土坝未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土坝内存有矿井水,水量约1000方。土坝边沿设有一根白色塑料水管和一根黑色橡皮管,用来向土坝抽排2号矿矿井水,两根水管旁有向土坝内排放黑色污水的痕迹,其中一塑料管正在向土坝内排放黑色污水,土坝边沿有黑色污染物沉积,水面漂浮有黑色污染物。          

此外,在2017年,延川县环境保护局还因“新泰煤矿一期建设项目基本完毕,但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涉嫌未批先建。”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