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必须无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2-08-22 11:44:05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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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拥有“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这里要敲黑板啦!明确申报条件中有重要一条是:无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河北省《保定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规定,高阳县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示精神,高阳县建立符合新型职业农民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和评审办法,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激励各类人才到农村一线干事创业,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根据《保定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
明确申报条件。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无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掌握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实践经验丰富,推广、示范、带动能力强,生产经营或指导服务达到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1-6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