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现场。 董浩摄
◆中国环境报通讯员董浩 舒煊科 王雯 记者晏利扬
浙江省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近日启动跨区域环境问题联动机制,联合缙云县公安局、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重拳出击,连夜追踪线索,深挖案情,短时间内查处一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
截至发稿日,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部门抓获,依法对两名当事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的迅速侦破,有效震慑了环境犯罪违法行为,给违法排污者敲响了警钟。
又是一起非法倾倒危废案件,马上查
10月31日,缙云分局接到群众投诉,称在该县壶镇镇胡宅口村打虎岭山坳里(丽水市缙云县与金华市永康市交界处),堆放有大量废油漆桶及油漆渣,目测堆放面积达150平方米。
接到举报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抵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共发现有两处堆放点位,其中一处堆放有废油漆桶及油漆渣,颜色各异的剩余油漆从油漆桶中流出来,地面已被染成不同颜色,现场一片混乱。距离100米的另外一处山坡处,还发现20余袋的白色蛇皮袋,里面装满了油漆渣,若干油漆桶也横七竖八地散落在周边。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封锁现场,抽出人手对两处倾倒点位的堆放物进行取样,送监测站进行检测。另一组人员近距离查看油漆桶品牌字样、批次,记录对案件有用的线索。
突然间,一张印有《永康日报》刊头的报纸从油漆渣里被翻了出来。“看来,又是一件跨区域倾倒危废的案件了。”缙云分局现场执法人员樊斌眼睛一亮,侦破的区域方向似乎有了突破口,“再翻看下,看看还有没有可用的纸片。”通过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在这批废堆里再次发现了直接有效的可疑线索——永康市某某工贸有限公司的交易单,以及若干新某某牌子保温杯生产残次品。
启动跨区域环境问题联动机制,继续查
经综合现场判定以及取样监测,此处所倾倒处置的废弃油漆桶及油漆渣均为危险废物,且存放的危废有可能超过3吨。“先通知永康生态环境部门,启动跨区域环境问题联动机制。”坐镇指挥的缙云分局环境执法负责人邵东胜一脸严肃,“该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去协调县公安部门,以污染环境罪将此案予以移送,让他们派员同你们一起去永康,连夜开展后续调查。”
晚上9点,在永康市某某工贸有限公司办公室的询问现场,公司法定负责人应某进道出了实情:新某某牌子保温杯的确是其公司生产,其生产工艺里含有的喷漆工序环节,产生危废污染物中含有油漆桶和油漆渣。
“但是,我要声明,这批危废不是我丢弃的。公司在楼顶建有危废仓库,也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定期处置。”应某进边解释,边拿出签订的危废处置合同。从危险废物处置签收单上,执法人员也看到了具体清单,最近的一次转移清单是10月22日,分别包括处置原包装材料0.5吨、漆渣1.5吨、废活性炭0.365吨。
这批危废到底是谁丢弃的?查到底
“你公司这边的顶楼仓库是怎么回事?现场乱糟糟的,像被‘打劫’过一样。”细心的执法人员问道。公司负责人一脸尴尬,忙解释道,这个月工业区组织拆除违章建筑,公司这边的顶楼都被拆除了,现场还来不及整理。
会不会是负责违章建筑拆迁的工人,将危废混到建筑垃圾里面拉走了?顺着这个思路,执法人员找到了拆迁负责人应某良。
原来应某良具体负责永康芝英工业区的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在企业中拆除的废料也由其经手处理,一些有回收价值的废品直接贩卖给废品经销商。不能处理的如油漆桶、油漆渣以及沾有油漆渣的风管等危废,应某良就先拉回家中,集中堆放在附近的集装箱内,等堆积到一定数量,再私下以4600元一车的价格,交给没有处置危废资质的王某处理。
10月29日凌晨,王某驾驶货车分两次将危废倾倒缙云永康交界处的壶镇打虎岭处。后续,公安监控系统影像也印证了该货车的行程轨迹。
11月3日,缙云县生态环境及公安部门执法人员,对两处危废进行过磅称重,重量共计7480公斤。应某良和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装车地点、倾倒地点进行了指认。
根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的规定,应某良和王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应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
目前,两名当事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了降低这批危废对环境危害程度,该批次危废的处置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