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坚持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15-09-28 17:46:29 浏览()次

 江苏省海安县畜牧业生产发达,素有“中国禽蛋之乡”的美誉。近年来,全县7000家养殖户分布在全县210个行政村,平均年产生畜禽粪便200万吨左右,畜禽养殖业污染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生态环境的首要因素。去年以来,海安县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畜禽污染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源头防治,规划先行

  据了解,海安县启动了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工作,新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畜禽实行专区饲养、生态治理。通过3年的努力,全面取缔禁养区内的各类养殖户;在限养区内,除建设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外,不得新建扩建养殖场所,不得扩大养殖规模;在适养区内,严格规划全面推进生态健康规模养殖。

  同时,海安县通过实行种、养相结合方式,目前全县已经形成果牧、林牧、桑牧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同时,推广生物发酵床养猪,做到零污染、零排放,并向规模化发展,提高规模养殖比重。

  据介绍,海安县还完成了与畜禽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2010年,投入3500万元建设畜禽粪便处理中心5座、蓄粪池2452个。为了杜绝畜禽粪便直排,2014年,海安县又启动了新一轮畜禽养殖治污设施建设,共计投入2000多万元,新建农户蓄粪池1210个、中转蓄粪池67个、农户沼气池277个。

  组建畜禽粪便收运队伍

  为解决畜禽粪便收运问题,海安县以镇为单位,建立了畜禽粪便收运队伍,规定了收运体系的运营单位要做到定人员、定设备、定区域、定任务、定考核。运营单位需要按照实际运输成本向粪污产生的养殖户收取运费,按市场价向利用农家肥的种植户收取肥料费,对于签订运输协议并缴纳运费的养殖户,收运组织有巡视、监督养殖污染的责任。同时,收运组织发现养殖户的治污设施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向区镇和养殖户报告。

  海安县规定,各区镇、县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收运组织的管理与考核,畜禽粪便收运组织新购置吸粪车等设施设备,由县财政给予奖补。收运组织在所辖收运责任区内做到畜禽粪便无外溢和直排且能根据规定处置畜禽粪便的,也可获得政府奖补资金。

  海安县发展区域性畜禽粪便集中收集和处理设施,实施畜禽粪便就地就近转化利用。畜禽粪便收运组织负责对养殖户的畜禽粪便进行清运出售给种植户,喷洒到种植户指定的田间地头。过去靠小推车将粪便运往田间地头,往往一亩地需要整整一天时间,而现在由于运营单位粪便喷洒车广泛使用,每五亩地喷洒时间只需40分钟,极大提高了劳动效率,也使广泛使用农家肥成为可能。

  为保证农家肥的使用,海安县还出台了相关的引导政策结合农业全托管、蚕业农场、设施农业建设鼓励施用农家肥,定时、定点、定量对全县园林绿地和工业厂区内园林绿化进行施肥。如果遇到非农时季节,运送至中转蓄粪池、沼气发电等地将畜禽粪便进行处理。

  信息化管理畜禽粪便污染

  为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保障体系的建立,海安县通过建设管理网络、畜禽粪便污染控制信息管理系统等5个方面,对每个养殖户明确一名畜禽污染防治责任人和监督员,村干部为责任人,保洁员为监督员,配合兽医站的专职监管员,实行养殖污染行政监控网络全覆盖。

  同时,建立畜禽粪便污染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区镇每村设立一名信息员,每月就养殖量、粪便产生量、去向进行统计和网上传送。收运组织也设立一名信息员,每月就粪便收运量、去向进行统计和网上传送,实现县、镇、村三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实时管理。并对区镇、责任人、监督员、畜禽粪便收运组织、畜禽粪便处理中心畜禽污染防治工作均进行专项考核。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让养殖户树立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负担、谁损害谁赔偿的理念。另外,实行畜禽污染有奖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者500元奖励。

  据了解,去年以来,海安县基本解决了畜禽粪便直排问题。经环境保护部认定,2014年度海安县畜禽污染COD、NH3-N分别减排2558.3吨、62.3吨。同时,畜禽粪便污染防治的大力推进,倒逼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为规模化、集约化的养殖模式预留了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