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聚焦群众身边水体,部署我国碧水保卫战从大江大河向江河二级及以下支流和坑塘沟渠延伸,推进美丽水细胞建设,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群众身边水体是指与群众居住区域紧密相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江河二级及以下支流和坑塘沟渠等。《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基本完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排查整治任务,基本消除县乡黑臭水体,基本控制重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对水体的直接影响,群众身边水体基本实现无异色、无异味、无异物,推动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行动方案》要求,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将治理重点进一步向县城、乡村延伸,兼顾地表水和地下水,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美丽水细胞建设。开展水污染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实施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县乡黑臭水体治理、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乡村河湖库管护、小微水体排查整治等5项攻坚行动。加强水污染源头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控、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推动养殖业清洁生产、强化入河污染物管控。提高水污染监督管理效能。优化拓展监测网络,提升督察执法水平,提高基础支撑能力。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帮扶和调度会商。中央和各级财政积极支持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美丽中国先行区率先完成保护治理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重大项目统筹和资金保障,加强水污染防治设施运维管护,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加强宣传引导,推广优秀案例,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畅通信访投诉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