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7月14日—8月18日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外网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征求87家单位的意见。
截至2023年9月10日,共收到87家单位的意见,18家单位无意见,其中15家单位经书面确认无意见,3家单位经电话或邮件等方式确认无意见。69家单位共反馈261条意见,其中采纳177条,部分采纳57条,未采纳27条(合并同类意见后,不采纳9条),具体情况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