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印发《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 发布时间:2023-09-14 00:17:35 浏览()次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印发《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设定了太湖治理“十四五”目标和2030年、2035年远景工作目标。

据悉,苏州拥有超过65%的太湖岸线,超过70%的太湖水域,超过80%的太湖峰峦。总体来看,到“十四五”末,高质量实现“两保两提”(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水质黑臭,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提高流域防洪保安与水资源配置能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功能持续提升。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苏州国省考断面水质Ⅱ类比例力争达到70%,太湖水生植被面积持续增加,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数提升至“良好”,生态质量指数保持稳定。远景目标为到2030年,太湖(苏州辖区)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流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系统质量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数进一步提高,厚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苏州绿色水乡本底。到2035年,将太湖建成世界级生态湖区、全国湖泊治理的标杆、江南水乡山水城湖和谐发展的典型示范。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

为了更好地实现上述目标,苏州《行动方案》明确了6大任务体系40项具体任务。值得关注的是,苏州将把规范产业准入条件作为减少工业污染入湖的治本之策,高水平规划建设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大力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优先向沿湖区域布局;大力推进湖泊生态修复,推进环湖陆域湖滨湿地带建设,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筑牢太湖生态安全屏障。

在印发苏州《行动方案》的基础上,苏州还出台了《苏州市太湖沿线及其岛屿生物多样性恢复提升实施方案》《苏州市太湖沿线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苏州市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开展太湖地区“一山一策”“一湖一策”“一岛一策”治理、“江苏苏州太湖湖滨国际重要湿地”申报、太湖博物馆、太湖水文化馆和太湖研究院组建、苏州太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等工作,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系统性的太湖保护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