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地跨湘鄂两省,处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亚洲最大内陆湿地和国家重要商品粮棉油、畜禽、水产品生产基地,区位优势独特,文化底蕴深厚,生态功能突出,素有“鱼米之乡”和“天下粮仓”的美誉,担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长江流域水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
国务院近日公布《关于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一个新时代秀美富饶的大湖经济区蓝图已经绘就。
以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为前提建设大湖经济区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是国家级重要发展片区,是国家战略发展的重要部分。域内洞庭湖是长江流域重要湖泊,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等多个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据公开资料,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范围包括湖南省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长沙市望城区和湖北省荆州市,共33个县(市、区),规划面积6.05万平方公里。
国务院批复指出,《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为前提,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着力构建和谐人水关系,着力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着力增进社会民生福祉,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成为更加秀美富饶的大湖经济区。
事实上,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对于洞庭湖区的发展高度关注。
201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强洞庭湖等重点湖泊和湿地保护与修复。
2014年,国务院批复《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提出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立足保障生态安全、水安全、国家粮食安全,构建和谐人水新关系、现代产业新格局,加快提升区域整体实力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加快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2022年2月,国务院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同样明确提出要持续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总体来看,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是我国积极探索内陆湖区开发治理新模式的具体实践,对实现区域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进一步推进中部地区崛起,乃至保障国家粮食、生态、水利和民生安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加快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是两省共同的责任和愿望
一江两岸,一衣带水。洞庭湖地跨湖南、湖北两省,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长江中游重要的调蓄湖泊和国际重要湿地,是两省的“连心湖”。保护好洞庭湖生态环境,加快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是两个省份共同的责任和愿望。
“十三五”时期,湖南和湖北两省全面实施《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开展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以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洞庭湖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尽管如此,洞庭湖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在“十四五”乃至2035年,有必要全面系统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打造成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中部地区崛起的生态战略支点,为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长江和美丽中部创造积极条件。
我们看到,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湖南代表团提出的第一项全团建议就是《关于进一步支持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建议》。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副院长汤建军曾撰文指出,进一步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要把握三个关键着力点。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聚焦洞庭湖区生态基础设施突出短板精准施策。既要全面加强生态防洪蓄洪设施建设,又要全面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还要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在加强产业支撑方面,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农业。推动绿色工业发展,探索大江大湖和重化工地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治理新模式、新机制。大力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加快建设国际知名水文化旅游目的地。
在制度创新方面,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积极探索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结果引入政府绩效考核制度。创新水权交易机制,科学合理推动洞庭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持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相关县(市、区)列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探索性系列工程,相关省份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与其他各类规划的统筹衔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在专项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未来的大湖经济区,景色无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