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了《中国绿色债券原则》,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等多个绿债品种将同步使用该《原则》。这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向实现“国内统一、国际趋同”目标迈出了重要而坚实的一步。
近年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持续壮大,市场规模快速发展。Wind数据统计显示,2022年上半年,中国境内发行贴标绿色债券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256只,规模4006.36亿元,同比增长64%,存续规模1.42万亿元,位居全球前列。
然而,标准不一掣肘了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在此之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等4套不同的绿色债券标准,在适用对象、项目范围、精细程度、信息披露要求上存在差异。在国际上,绿色标准之间的差异也同样存在。目前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与国际主流标准存在较大差异,绿色项目认定口径、产品设计、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要求不尽相同,这导致我国部分绿色债券难以获得国际投资者认可。因此,推动绿色债券标准“国内统一、国际趋同”尤为重要。
为推动这一目标实现,2018年12月,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成立,成员单位涵盖交易商协会、外汇交易中心、沪深交易所、上清所等25家机构。《原则》也正是绿标委成立以来的成果之一。该《原则》充分尊重国际通行标准,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绿色债券的核心要素,提出了对绿色债券发行人和相关机构的基本要求,持续推动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标准统一,并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
《原则》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为提升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国内看,《原则》统一国内绿色债券标准,推进了绿色金融标准化进程。目前《原则》内容已基本覆盖包括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在内的多个绿色债券品种。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末,已发行的绿色债券中,符合《原则》要求的绿色债券占比高达90%,基本实现了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标准趋同。从国际看,《原则》内容与国际标准趋同,有助于促进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其既要求境内发行人绿色项目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等标准,也认可境外发行人在中国境内发行绿债时依据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等国际分类标准。这些新规有助于推动国内绿债市场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促进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为全球投资者共同参与中国低碳绿色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标准建立后,推动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还需加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管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规范碳中和债发展,推动各方出台政策激励措施,保障《原则》真正发挥作用。从标准体系、金融产品、政策引导、市场机制等方面,推动绿色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低碳产业,共同推进碳中和愿景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