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正式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以下简称《原则》),标志着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中国绿色债券标准正式建立,对落实国家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绿色债券?《原则》加以明确
根据《原则》,明确了绿色债券的定义,是指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的有价证券。
同时,《原则》明确了四项核心要素,即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和存续期信息披露。发行人为中国境内发行的绿色债券。
《原则》还明确了绿色债券的品种,包括普通绿色债券、碳收益绿色债券(环境权益相关的绿色债券)、绿色项目收益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什么是绿色?应如何认定?
发布会上,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曹媛媛对《原则》进行了解读。
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曹媛媛
“作为核心要素之一,募集资金用途需要投向绿色,但什么是‘绿色’?可能一些非专业人士不能够很好地去界定。因此,《原则》给予了明确,绿色债券应严格参照《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和《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减缓气候变化等标准。”曹媛媛指出,在2015年刚推出绿色债券时,实践中将清洁能源、清洁煤炭也放在了第一版的绿色债券支持目录中,主要是考虑中国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消费国情。经过7年的发展,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已经与国际全面接轨。
除了项目评估和遴选外,本次《原则》对募集资金的投向比例也有了明确的限制。过去各个绿色债券品种募集资金投向绿色的比例并不一致,此次要求100%都要投向绿色领域,与国际标准也实现接轨。
绿色债券已成为国内仅次于绿色信贷的第二大绿色融资渠道
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徐忠介绍,2022年上半年,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1685亿元,占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总发行量的42%,占非金融企业绿带发行量的62%,发行规模持续居全市场第一。2022年3月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已超过18万亿元,增长迅速,中国境内绿色在建余额约1.3万亿元,在全球位列前列,绿色债券已成为国内仅次于绿色信贷的第二大绿色融资渠道。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徐忠
“绿债市场的发展需要各方合力,我们也积极呼吁相关部门在税费优惠,差别化监管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参与热情。”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彭立峰表示,202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将各银行投资绿色债券的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绿色债券的踊跃认购,交易商协会按季发布绿色债券投资人排名,在市场上起到了很好的宣导作用。地方政府和市场基础设施也积极支持绿色债券发展,截至2021年末,11个省市出台相关激励措施,上海清算所减免50%的服务费率,为绿色债券发行人降低综合成本。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彭立峰
“证监会近年来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从数据看,截止到今年6月底,交易所市场累计发行的绿色债券一共接近500只,规模达到5059亿元。”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副主任栾伟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把深化改革资本市场与绿色低碳转型有机结合,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上市公司强化相关信息披露,不断丰富完善绿色产品体系,推动更多的企业利用《原则》更好地发行绿色产品,同时也积极的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副主任栾伟华
徐忠也透露,在前期已建立的绿色金融标准的基础上,下一步应继续推动明确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标准,以及各类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核算标准。同时,在创新丰富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完善绿色金融设施体系,强化市场价格机制的引导作用、强化企业信息披露等方面着力,切实降低绿色项目的融资成本,提高绿色金融融资的透明度,同时规范发展绿色评级,绿色评估认证体系,防止洗绿和飘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