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关于推荐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现阶段推行清洁生产有何指导意义?创新体现在哪?与现有政策如何衔接?对试点入选项目又意味着什么?
近日,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有关负责同志就《通知》有关情况回答了中国环境报的提问。
试点核心: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创新
组织方式、审核模式创新,鼓励各地开展探索性审核创新工作
中国环境报:《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有关负责人:清洁生产审核作为污染防治的重要制度手段之一,可有效推动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上发挥积极作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是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提升清洁生产绩效、对传统行业清洁化改造、绿色化改造的重要举措,也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形成有效的支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及《推行清洁生产近期工作重点》等法律和政策要求,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强化清洁生产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中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推荐工作。
中国环境报: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的核心是什么?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有关负责人:本次试点工作的核心是清洁生产审核模式的创新,重点针对清洁生产审核如何满足日益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结合当前减污降碳协同发展的形势,改变传统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方式,避免人力物力重复投入和审核过程简单复制,紧密围绕节约审核成本、提升审核质量、助力绿色发展的目标,着重在组织方式、审核对象等方面开展审核模式创新。
试点单位实施过程中可从两个方面开展创新工作:一方面是组织方式、审核模式创新。此创新目的是通过特定的形式(如相同行业、相同区域)将企业统一组织起来,集中连片地审核,形成系统化、规模化、链条式、片区式等新型的审核模式,降低审核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核效率,快速有效提升清洁生产覆盖范围和水平,推动区域、行业、园区等整体转型和绿色发展。试点单位在其试点工作中必须体现审核模式创新的工作内容。另一方面,在完成审核模式创新的基础上,鼓励各地方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区域内制约清洁生产工作的关键因素,开展探索性审核创新工作。
某磷化工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前后效果对比图
分为三类试点审核创新的用意是什么?各有何重点?
以最小代价、最快速度,分行业、区域试点审核创新
中国环境报:根据《通知》试点内容安排,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以试点项目的形式开展,分为重点行业、工业园区、重点区域或流域三类试点审核创新,这样分类的用意是什么?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有关负责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是以区域内的重点行业企业为试点对象,优先选取《通知》中列举的“能源、钢铁、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或根据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节能降碳实际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行业,开展行业生产工艺全过程诊断,梳理行业关键共性问题,快速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清洁生产方案,并在行业内迅速推广扩散,避免单个企业审核过程简单复制和人力、财力的重复投入,以最小的代价、最快的速度体现出整个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审核的绩效,提升行业整体清洁生产水平。
例如,在电解锰行业,通过对行业整体的梳理和分析,可以发现锰渣无害化和资源化问题是几乎所有电解锰企业都存在的关键共性问题,也是制约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只要针对锰渣无害化资源化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技术方案,即可迅速破解行业的瓶颈问题,快速体现出行业清洁生产绩效和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电解锰行业电解槽清洁生产改造前后效果对比图
工业园区(产业集群)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是以园区、企业集群为试点对象,将整个工业园区作为一个整体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首先是要关注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包括集中供热供电、集中供水、废水处理、固废处置等,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还可考虑统一采购、统一物流、统一仓储等公共平台。
其次充分考虑企业间资源要素配置、物质代谢情况,即考虑园区中某企业的副产品、废弃物用于园区另一企业原料辅料的可能性;考虑能源梯级利用情况,在园区统一供气情况下,能源从高需求向低需求梯级供应的模式;考虑企业用水从高水质需求向低水质需求的供应模式等。
再次,把工业园区作为一个整体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可以梳理出园区中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物和碳排放量大、清洁生产水平较低的企业,这些企业构成了限制工业园区整体清洁生产水平的短板,通过集中人力物力重点针对这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可以迅速补齐整个工业园区的短板,使园区提升至更高的清洁生产水平。
开展集中式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区域内优势互补、资源能源高效循环利用,从多个方面提升整个工业园区的清洁生产水平,更好地发挥园区在资源高效利用、节能减污降碳方面的作用。
重点区域和流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创新,这项创新内容重点针对区域性特征污染物,开展重点区域内涉及特征污染物企业的协同审核。
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在理性上都认识到清洁生产是一项很好的减污降碳的手段,但清洁生产的环境绩效、对环境质量改善的作用,却一直未有明确的衡量,区域流域协同审核创新,旨在体现清洁生产审核与特征污染物防控、提升环境质量的关系,更好地说明清洁生产在区域减污、降碳领域的重要。
根据《通知》要求,首先选择在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等区域,重点实施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协同审核,重点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长江、黄河等流域重点实施印染、造纸、化学原料药、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协同审核,重点推进氨氮和磷污染减排。
各地方在开展协同审核创新试点工作时,可以根据各地方污染物减排重点工作任务的具体情况,选择有区域特点的特征污染物,并针对涉及此类特征污染物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工作,并评估协同审核后特征污染削减情况。
充分发挥各地自身优势,不局限于传统框架和格式
通过试点优化改进传统审核模式,同时应具备普适性
中国环境报:本次创新试点评审的侧重点有哪些?试点评估主要参照哪些依据?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有关负责人:《通知》中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工作模式、方式未作出细致的规定和要求,目的是充分发挥各地方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的优势,利用各地方多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经验,依据清洁生产审核最基本的原理,不局限于传统清洁生产审核的框架和格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工作。通过创新试点形成的成果应在审核模式上对传统审核有一定程度的优化改进,同时应具备一定的普适性,可以较容易地在其它的行业、区域流域、或针对其它特征污染物的防控方面推广应用。
试点工作结束后,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改委两部门将参照《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的要求,对试点工作开展评估和验收,除了考察审核创新工作在节能、节水、节材、减污、减碳等方面的绩效之外,同时考察创新工作的投入产出比,与传统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相比,审核创新试点在节约人力财力投入、产生绩效时限等方面所具有的优势。
对试点效果好、示范效应显著的试点成果予以认定
发布“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
中国环境报:《通知》出台后,近期工作安排上有什么考虑?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有关负责人:本次试点实施方案推荐结束后,两部委将组织专家通过形式校核、专家咨询、现场调查三个环节进行评审,本着择优原则,选出工作基础扎实、方案可行性强、创新性显著、可复制性高的试点项目,发布“同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此后,督促和指导试点申报和实施主体积极组织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两部委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开展评估和验收,对试点效果好、示范效应显著的试点成果予以认定,对于通过验收的试点项目,将发布“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
中国环境报:本次试点创新重点衔接落实了《“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哪些内容?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第十六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审核试点。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印染、造纸、化学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探索建立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审核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第十七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汾渭平原、 长三角地区、 珠三角地区、 成渝地区等区域重点实施钢铁、 石化化工、焦化、 包装印刷、 工业涂装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推动细颗粒物(PM2.5) 和臭氧(O3) 协同控制。 长江、 黄河等流域重点实施造纸、 印染、 化学原料药、 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减少氨氮和磷污染物排放。
因此,本次创新试点的三方面内容均为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深化清洁生产推行模式创新要求,保障推行方案的实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