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正式施行。
《条例》共有五章二十四条,规定了《条例》的立法依据、适用对象、保护区的范围,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保护与管理的具体内容,违反条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条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北鲵保护区及保护点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义务,对破坏、侵占北鲵保护区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举报。”
《条例》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和温泉县人民政府,以及州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的保护职责作了明确,由温泉县林草部门负责北鲵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北鲵保护区管理站,具体承担北鲵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北鲵保护区管理站应当依照国家公布的北鲵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设立北鲵保护区界标,并在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设置标识牌。
《条例》规定,禁止在北鲵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从事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北鲵保护区核心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北鲵保护区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北鲵保护区实验区,可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等活动。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新疆北鲵生存繁衍的栖息环境及自然生态系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购买、利用新疆北鲵及其制品。
《条例》明确,在北鲵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处罚的以外,由温泉县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北鲵保护区管理站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三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新疆北鲵俗名“娃娃鱼”,属两栖纲,有尾目,小鲵科,是新疆唯一的有尾两栖珍稀、濒危物种,是国家二级、自治区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主要栖息在温泉县境内。
《条例》的重新修订与正式施行,对于加强温泉新疆北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发展理念,维护新疆北鲵栖息地自然生态平衡,拯救新疆北鲵物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编辑:王琳琳